【明慧網2003年10月16日】我原來身患嚴重高血壓和精神憂鬱症。1996年修煉法輪功以來,這些病症全部消失。到現在也沒吃過一分錢的藥,身體越來越健壯,坐火車、坐飛機都十分正常。許多人都從我身上看到了修煉法輪大法的奇蹟。 可是,這種對人民、對國家、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修身養性的好功法,卻被江氏獨裁者迫害。我本人自1999年以來也連續遭到迫害。主要有四件: 一是家中電話被監控,失去了通話自由,長期以來都是如此。 二是被抄家。2001年1月19日前的某一天(是個星期六)下午,公安局一科科長李某某帶了二男一女對我家進行硬性搜查。抄走了一部份大法資料。 三是被非法傳訊。被抄家的第三天,一科的人叫我到公安局去“說清楚”,要我說清資料和書是從哪裏來的,又要我交待還有哪些人在煉法輪功。我沒有說,因為我沒有犯法,為啥要“交待”?第二天下午,又叫我去“交待”,李說:“你交待了,就讓你安心過年,否則就叫你進去(指進監獄)。” 四是被非法拘留和非法關押以及被曝曬、被打耳光。2001年1月19日晚上11點半,派出所的兩男一女敲開我家的門,把我從被窩裏叫起來,連騙帶哄地要我去派出所“問事情”。他們沒有出示任何手續。我告訴他們明天白天才去,他們說“一會就回來”。我想,又沒犯法,去就去吧。結果把我拉到派出所呆了一會兒,半夜一點鐘就把我拉到某戒毒所關了起來。 據說,第二天他們給學校補了一份“拘留證”,只填了姓名,甚麼理由也沒有填——本來也無話可填。 在戒毒所一關就是25天,也不知犯了哪家甚麼法,監管人員也說不出個所以然。第26天,他們說要給我們洗腦,叫我進了洗腦班。在洗腦班中,我才知道被非法關押、坐牢的原因跟法律無關,而是為了不准我們信仰真、善、忍。 洗腦班一辦就是三個月,每天逼我們看那“自殺”、“自焚”、“殺人”等醜惡、虛假、生編硬造出來的東西,硬是拿來誣蔑法輪功。孰不知法輪大法明文要求學員是不能殺生、也不能自殺的! 快滿期限三個月了,公安局的人硬要我們寫所謂揭批,要我們表示“不再煉”。說“寫一個走一個,不寫不准走。”到滿三個月的那天,還是沒人寫。那天,我們都捲起鋪蓋準備走。公安局一科的幹警全都來了,罵我們,把我們集中到操場上在毒辣辣的夏天的太陽裏曝曬,一曬就是半天。晚飯後,叫我們進“號子”(牢房)。這時,一個幹事開玩笑地問我:“你們早上走,現在又回來了,是從哪裏回來呀?”我也笑著回答說:“坐飛機回來了”——就是這句話,不知怎麼惹著了壩那一端(20多米)的一科惡警胡某某,他一下子對著我衝過來,硬說我在罵他,沒等我回過神來,不分青紅皂白地衝著我左邊臉就是一巴掌,打得我眼冒金星,打得我左臉第二天還是腫的,打得我左耳聾了半個月。當時,我只說了一句:“我和你媽年齡差不多。”他們因為自己心虛,第二天就把我一個人先放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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