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10月15日】2002年5月13日因掛大法橫幅,片警開始抓我,並揚言舉報我給錢,而且散布抓到我判刑七年等等謠言,弄得我沒有正常的生活環境。8月13日6點左右突然來了不少惡警跳牆進院,把大門鎖砸壞,讓我到所裏去一趟。我不配合,惡警頭頭打電話,分局武警排著隊,拿著電棍來了一群,驚得街坊鄰居、過路人,很多圍觀群眾。 我對面前的一群惡警說:「你們都上江澤民當了,電視都是假的。」僵持了一個多小時,我被強行帶到派出所。到派出所,一個分局警察和我說:「因為抓你,我跟前一老百姓說:『你們算甚麼警察,正經事不幹,對一個煉功的還沒完沒了。』」 在所裏,警察見甚麼也問不出來,第二天強行把我送進看守所。到看守所我牢記師尊所講:「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我始終閉著眼睛。8月17日一大早,惡警把我弄到用刑的凳子上,雙手扣上,往我身上潑涼水,用煙頭燒腳心、胳膊,這樣一天迫害三次。晚上我高燒40℃。第二天把我送進醫院。醫生診斷:冠心病。惡警妄想用強制辦法給我治療,吸氧,我說:「我是你們迫害的,我不需要治療,煉煉功就好。」在我強大的正念作用下,在師尊的呵護下,第二天派出所所長親自用車把我接送回家。回到家中,對照師父的法,反思一下,這次迫害不應該出現,為甚麼出現了,就是自己正念不足。 2003年6月6日,六七個警察半夜兩點,砸開門鎖,再次闖入我家,讓我到所裏去一趟,說是「你們同行把你出賣了」,我當時只有一念:誰也別想動我,堅決不去。惡警動手抓我,我撕開窗口,拼命大喊,被惡警推到外邊的丈夫在院內聽到喊聲,緊接著喊:「警察殺人啦!」因為邪惡害怕曝光,惡警才有所收斂。我指問惡警,我說你們這樣做是違法的,你們說,我是偷了、摸了,還是殺人放火了?一惡警頭頭說都沒有,「我們是執行上級的命令」。我說:「上邊是錯誤路線。你們應該有思想,你們誰沒有父母、妻子、兒女、兄弟、姐妹,你們怎麼忍心對好人下手,要給自己留條後路啊。」一席話,我看到惡警也不惡了,不好意思地退出了屋。事後我感到慈悲、威嚴同在,「語氣、善心,加上道理能改變人心」〔《清醒》〕。我們按師父安排的路走,做好了,才能救度應得度的眾生。在這場大戲的舞台上,我們真正是主角,正念十足,邪惡就動不了我們。 讓我們共同重溫師父經文「正念正行 精進不停 除亂法鬼 善待眾生」(《正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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