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10月1日】 1.受迫害人:趙賓紅 30歲 迫害責任人:隊長和部份犯人 部份迫害情況:趙賓紅在勞教所堅持煉功,被銬在光板床上一年多,冬天不給蓋被子,遭同監的犯人多次毒打。後趙賓紅被迫害得精神失常,每次犯病都被帶到洗漱間的空屋子裏毒打。趙賓紅在勞教期間的所有醫療費用都令其家屬承擔。丈夫與其離婚,孩子無人照管,給親友造成巨大的精神上和經濟上的壓力。 2.受迫害人:白紅 57歲 迫害責任人:冠娜 姓韓的女警 部份迫害情況:2001年,白紅要求煉功,在大雪天被銬在外面的鐵欄杆上數小時,只讓穿著一件薄毛衣。還有一次因要求煉功,在小號中被強迫一個姿勢蹲了5夜6天。 3.受迫害人:王桂香(2000年4月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延期半年) 迫害責任人:冠娜 韓× 張×等9人 部份迫害情況:王桂香要求煉功,被帶進密室,用電棍電、拳打腳踢、謾罵,還用《轉法輪》抽打其臉部,惡毒下流地將師父的名字寫在紙上進行侮辱。幾個隊長輪班打了一天,當時王桂香被打掉一顆門牙。每次要求煉功都被強行銬住。冬天不讓穿衣服。有時銬在床上,有時吊銬。 4.受迫害人:林兆霞 迫害責任人:隊長 部份迫害情況:林兆霞是非常堅定的大法弟子,因為要求煉功,在冬天被體罰,被強迫穿一層單衣沿操場跑。因拒絕「轉化」,兩年勞教期滿又被非法加期三年,至今仍被關押在板橋勞教所。 5.受迫害人:張桂雲 姚玉豔 陳玉梅 迫害責任人:隊長 部份迫害情況:幾名大法弟子因要求煉功,在寒冷的大冬天被強行銬在光板床上,不給蓋被子。隊長暗中慫恿同監的犯人迫害大法弟子,長達數月。 6.受迫害人:王文秀等人 迫害責任人:冠娜 楊姓女警 部份迫害情況:某大法弟子和賣淫犯人關在一起,被毒打六天,後被強行洗腦。外面的王文秀等大法弟子聽說後,到勞教所找冠娜談,希望其停止作惡。結果被舉報抓進勞教所判刑。(時間是2003年5月) 7.受迫害人:穆翔傑 回族 迫害責任人:勞教所警察 部份迫害情況:在小號裏被罰站7天7夜,後又去北京證實大法,被判勞教3年。 法網恢恢,善惡必報,殘害正法修煉者的犯罪分子如不真正改過,必將受到天理道義和人間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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