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1月27日】今日日本報2003年1月25日東京消息:司法部決定不接受[在中國]被禁止的法輪功精神運動的五名中國人士為難民,但暗示他們肯定會得到在日本定居的許可,他們的律師星期五說。 這五位人士和其他十二名法輪功人士在東京、名古屋、大阪和福岡移民局申請難民身份。他們說如果返回中國他們將受到迫害。 司法部在對第一批申請人做出決定時說這五人沒有充份證明他們會在他們的國家面臨迫害。這五人中有四位女性一位男性,年齡在20到40歲之間,在日本做白領職員或研究人員。 但司法部暗示它將給予特殊考慮以保證他們獲得在日本的居留許可,據律師們說。 他們說,為此這五位人士根據此建議已經申請居留許可。 他們的律師說,“雖然很遺憾司法部沒有批准這五位人士為難民,但我們歡迎司法部保證他們的定居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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