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1月23日】河南省南陽市的公安幹警,宛城區法院的相關人員: 我是一名法輪功修煉者。被非法關押在南陽市看守二所,至今已經長達一年半之久,現仍被非法關押。 去年(2002年6月)宛城區法院曾開庭審理過我的“案子”,其實所謂的“開庭”是荒唐可笑的,因為從迫害開始,三年來,當權者及被其脅迫的司法系統對法輪大法、法輪功修煉者就從沒講過法律,一切所謂的“指控”都是強加的。我作為一名大法弟子根本就沒有違過甚麼法,犯過甚麼罪。我的一切行為都是在中國法律允許的情況下,行使一個公民的合法權利,所以一切指控都是不能成立的,都是強加的罪名。 這個惡毒的獨裁者對大法、大法弟子的邪惡迫害已經長達三年半的時間,而在錯誤的命令和指示下,你們都是直接對大法、大法弟子迫害的責任者。當然你們當中已經有相當一部份人醒悟,不再追隨其錯誤的“政策”,並且開始抵制。因為你們中的大部份人和大法弟子是直接接觸的,這麼長時間了,已經認識到我們是好人,是修煉的人,是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去做的好人,絕不是造謠工具宣傳的那樣。 你們是司法系統的公職人員,是執法者。可是對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講法律,想怎麼迫害就怎麼迫害,對大法弟子的迫害完全建立在造謠、誣陷的基礎之上,是在迫害一群手無寸鐵的好人。正如我們師父所說:“打擊善的一定是邪惡的。”(《理性》) 當初對法輪功的迫害,公安部的“六條”代替了法律,也就是先定性後開人大會立法,這符合法律程序嗎?為甚麼國內沒有律師敢給大法弟子辯護呢?全國打死打傷殘很多大法弟子,我們南陽不也有多名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嗎?江澤民還下令:“打死算自死,不查身源、直接火化”,國家法律被踐踏到如此地步,天理、國法難容啊! 現在對大法的迫害已經三年多了,迫害還能維持多久呢?你們想過沒有?善惡到頭終有報,迫害大法、大法修煉者的人必將得到應有的報應。在邪惡的謊言造謠宣傳下,你們也是受害者。我們慈悲的師父教人向善,是在挽救眾生。 目前,江ΧΧ已經因犯有“群體滅絕”罪而被告到國際法庭。2003年1月20日,在美國正式成立了“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該組織的使命是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是繼續助紂為虐,還是抑惡揚善,幫助停止這場民族浩劫?這一切都取決於每一個人自己的選擇,路是自己走,你們的未來都是自己說了算。作為大法弟子,我只能勸善,希望你們深思,善待大法弟子,抵制邪惡的迫害,這是你們職權範圍能夠做到的。要說的話很多,有些你們也很清楚明白,大法弟子真誠的祝願你們能迷途知返,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此致, 南陽大法弟子 2003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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