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1月15日】洛杉磯當地法輪功學員於今天(2003年1月13日)下午3:00至4:00在中國駐洛杉磯總領事館前召開新聞發布會,揭露江澤民集團新近對法輪功的嚴酷迫害,並要求立即停止虐殺。
法輪功學員表示,在過去的兩個月中,中國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案例急劇上升,至少有43個死亡案例從各地傳出。這43名被迫害致死的學員中,有工人、農民、家庭婦女、教師、醫生、工程師,還有退休老幹部。他們在去世前,幾乎都被殘酷折磨。同時至少有29個縣市的當地法院重判法輪功學員,最高刑期達20年。法輪功學員強烈要求中國政府對這些事實給予重視,並對這些案例必須進行調查,制止和懲辦行惡者。另外,今天上午美國北伊利諾依法庭就江澤民被控群體滅絕罪舉行第一次會談,研討下一步日程(scheduling conference),商談順利結束。控方律師提出需要60天時間準備材料並得到法官批准,法官與控方律師的下一次會議日期定為3月13日。 法輪功學員指認江澤民是這場迫害的元兇,是江指使610辦公室有目的、有組織地、系統地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虐殺。 在國際刑事法中,滅絕族群罪(Genocide)指蓄意全部或局部消滅某一民族、族裔、種族或宗教團體而實施的下列任何一種行為:1、殺害該團體的成員;2、致使該團體的成員在身體上或精神上遭受嚴重傷害;3、故意使該團體處於某種生活狀況下,毀滅其全部或局部的生命;4、強制施行辦法,意圖防止該團體內的生育;5、強迫轉移該團體的兒童至另一團體。” 江澤民被指控嚴重觸犯了前三條。因為在過去三年的迫害中,有超過一千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迫害所採用的手段異常殘酷,包括電刑、水牢、冰凍、火烙等等,被迫害致殘致死者無數。更有甚者,將健康人強行送進精神病院,注射損害神經的藥物,使人遭受精神上的嚴重傷害。另外,江澤民集團有系統的在國家控制的電視台、廣播電台、報紙等媒體上大量造謠誣蔑和惡毒攻擊法輪功,迫使學校、政府部門及各種企事業單位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使法輪功學員無法上學,無法工作,無法有正常的社會交往,無數的家庭破裂,無數人流離失所。 法輪功學員認為,任何人,包括國家元首,如果犯下這種殘害人類的罪行,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江澤民所犯下的罪行,已經使他無法逃脫歷史的審判。 學員表示,暴力永遠戰勝不了正信,善良與正義將會贏得最後的勝利。他們將一如既往,用和平方式去抗爭,去講清真相,直到這場迫害結束。學員們也呼籲世界上所有善良的人們,政府以及國際機構繼續給予他們支持,讓正義的聲音更加響亮強大。同時呼籲中國政府中的有識之士行動起來,制止江澤民集團的暴行,制止這場令人痛心的民族浩劫。 為悼念那些在國內被迫害致死的學員,當地法輪功學員自1月12日至1月14日連續三個晚上在中領館前舉行燭光守夜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