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9月25日】黑龍江雙城市大法弟子蔡密只因2001年12月31日在哈爾濱林業大學師範學院掛一大法條幅,於2002年元旦被東北林業大學保衛處不法警察強行從家中帶走,而不顧其母親被嚇昏的事實,送入哈爾濱第二看守所。在被關押期間,蔡密手腳不能動,表現出休克狀態。經檢查,發現同時患有傳染性乙肝,血檢“大三陽”。動力分局惡警視她的身體健康於不顧,又強行關押100多天,才肯放人。 事隔一個多月後,即2002年5月16日,哈市動力分局惡警又強行將其綁架至哈市第一看守所。7月中旬,蔡密被非法判刑4年,而動力區惡警竟叫囂說判得太輕了,應判9年。這是動力區惡警繼迫害范春燕等多名大法弟子之後,所犯下的又一罪行。 據悉,蔡密前不久在監獄中已奄奄一息,骨瘦如柴。其家人只能從其眼中依稀辨認其模樣。蔡密現正在監獄醫院治療之中。監獄怕承擔責任拒不接收,可黑龍江省“610”恐怖分子拒不放人。請了解此事及被迫害詳情的同修進一步揭露此事。 另外,大法弟子呂猛新(音)繫東北林業大學教師,只因堅持修煉使其身心受益的法輪大法而被非法判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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