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9月21日】2001年1月1日我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抓,被抓後關在北京城區看守所,頭幾天我們被關在一個沒有暖氣的房間裏,當時的天氣很冷,和我關在一起的還有九個人都是大法弟子。 一個公安只給我們三個褥子,我們十個人就靠這三個褥子取暖,他們還有意開著窗戶來凍我們,提審我的時候公安拿電棍來電我、打我,問我是從甚麼地方來的,當時我不想連累別人,所以沒講自己的地址。當時因為抗議我們的被抓,我們進行了絕食,過兩天我們又被換了一個房間,要換房間的過程中公安讓我們抱著頭走路,我不聽他們的指揮,幾個公安用電棍電我,用警棍毒打我,我被打得行動不便,躺下休息和起來方便都很困難。又過了兩天我們十個人被分開了,我一個人被分在一統一所,公安讓我穿區別服我不穿,他們又用電棍電我,同室的犯人逼我說出我的地址和姓名,還不讓我絕食,用涼水來潑我,用辣椒水灌我,不讓睡覺。犯人說「我們也不想這麼幹,但公安逼我們。」 1月6日我絕食六天,公安為逼我進食對我用了電針,就這樣我也沒有進食,公安對我進行了灌食,同室的犯人說你絕食對我們壓力太大,我為了他們開始進食。一個犯人對我說:「你剛被分到一統一所時,公安對我說要讓你三天別斷疼。」 因為看到了我身上被公安用警棍打的傷,所以頭兩天他們沒有動我,過兩天公安又逼我說地址,這時同室的犯人已經不聽他們的了,他們都暗中幫我。 1月11日我被提審,公安先是開了門窗凍我,之後又不知羞恥地對我說你們上訪影響了北京申奧,我要替北京人民打你一頓,他用手打我的臉、用警棍打我,打完後把我關在別的所裏,所裏的犯人對我拳打腳踢,輪番對我進行毒打,我喊法輪大法好,公安聽到了用警棍毒打我,我被打得暈了過去,當時我被打得不能走路,坐下了站不起來,站起來坐不下,躺著睡覺不敢翻身。 1月17日我們當地的公安局來人接我,同來的還有我單位的領導,單位的領導跟我說,為接我回去,單位和家裏拿出了不少錢(單位和家裏各出了五千元人民幣,是被逼迫出的錢)。1月18日我回到了延吉,先是被拘留十五天,在這十五天裏公安讓同室的人逼我放棄法輪功。我和他們講法輪大法的好處,有一個朝鮮族老人和我說:「我以前對電視裏講的法輪功的事我相信,可現在我看到了你身上的傷後,我對電視裏講的不相信了。」 2月1日我被關進了看守所,在看守所同室的犯人一連三天不讓我睡覺。我跟公安說他們也不管,一個公安說沒有壓力就沒有動力。我喊法輪大法好時公安都過來了。 2月19日他們把我關進了勞教所。在那裏他們逼著我們大法弟子幹活,逼著我們學習誣蔑材料,逼著我們放棄法輪功,逼著我們長時間的坐著,連動一下也不行。如果動一下,他們就打罵。他們把我的親人找來動員我,要我放棄法輪功,我沒有動心,科長李文斌竟然說我沒有人性,他用拖鞋打我的臉,把我嘴都打破出血了。 有一天我們出去幹活,當時下著雨我們身上都濕了,幹的活是清理髒水溝,中午吃飯的時候也不讓我們洗手,吃完飯後也不讓我們休息,讓我們在衛生間裏坐著。我們提出衛生間裏太冷,班長就罵我們,李文斌過來就打了一個大法弟子,我馬上跟教育科科長說:「科長就能隨便打人嗎?」 李文斌把我們三個人關了禁閉。後來我從禁閉室裏出來,還讓我們長時間的坐著不許動。因為長時間被懲坐,動也不讓動一下,所以很多人的臀部都坐壞了,當時我的臀部也坐壞了,像針扎的一樣疼,我提出換個姿勢坐班長也不讓,有一天因為坐不了,班長罰我站,我站了半天就暈過去了,李文斌叫去要看我臀部的傷,看完後他說你可以坐在地上,但是不能用坐墊,就這樣過了很長時間,因為我沒有放棄修煉法輪大法,他們每個月都給我們加期,最長的一個月給加20天。 12月19日我們被轉到吉林省九台勞教所。在九台勞教所裏他們讓我們幹活,還不讓我們跟其他人說話,如果發現有人說話,不是打就是罵。一天看電視新聞,我說電視台新聞的內容都是假的(新聞裏有誣蔑內容)。大隊長唐文波、幹士劉夕多、隊長趙奉山等五人輪番的打我,他們說現在要來嚴打法輪功,幾乎所有的人都被打了,只要是不放棄信仰就用電棍和用鞋抽打臉,趙奉山說讓你們過堂,要讓你們嚎叫,妥協的就被逼著寫「五書」。 有一天他們逼著我們大法弟子讀洗腦材料,我不配合,唐文波就用鞋底打了我一頓臉。 2002年4月1日我被非法勞教的期限滿了,勞教所也不放我,還給我加期兩個月,直到2002年6月11日才放我出來。 我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始終有一個信念,我要助師世間行、維護法、證實法。我是大法的一個粒子,不能給大法抹黑。 (2002年法輪大法亞太國際法會發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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