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9月2日】2002年8月30日,巴黎法輪功學員經警方批准,在柬埔寨駐法國大使館對面,抗議柬埔寨在江XX集團的壓力下,公然違背其簽署的有關聯合國公約,將受保護的聯合國待批難民──兩位法輪功學員強行遣返回中國。公約規定,柬埔寨有責任保護申請人的安全,而不是把他們交給迫害者。 法輪功學員在一封公開信中指出,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遲早會受到正義的審判,希望經歷過血腥屠殺苦難的柬埔寨不要與狼共舞。 數日前,法國法輪功學員多次善意接觸柬埔寨駐法國大使館反映心聲,但遭冷漠接待。使館並向法國警方撒謊,誹謗學員騷擾使館。現在法國警方已完全了解了事實經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