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9月17日】2002年2月春節前夕,湖南郴州的恐怖組織610、公安惡警、地方惡人組成了多個行動小組,對大法弟子抄家、綁架。惡警、惡人包圍一個個大法弟子的家,破門而入,抄家、抓人。就這樣沒有任何理由,不負任何責任,一個個善良的老百姓就這樣被綁架走了。燈光昏暗,警車淒厲,讓知情者心寒。 大法弟子也有親人、家小,也希望生活和平、安寧。但是現在因為他們煉功受益了,就因為他們在壓力下仍不肯昧著良心說法輪功的壞話,就被不經任何法律程序地剝奪了過正常生活的權利。 那天,大法弟子的親人們在一片恐慌中度過這淒苦不眠的寒夜。他們到處尋找、打探他們失蹤的親人,被綁架的大法弟子們不但沒有來得及帶任何換洗衣服,就連牙膏牙刷都沒機會拿。第二天,有一學員的家屬找到北湖區公安局政保股,打探其母親的去向,並要求送日用品。惡警們毫無人性地將其用手銬銬上,進行恐嚇,並折磨了幾個小時。 其中有位大法弟子的親人是法院退休幹部,他憤怒地對抓人的惡徒說:「你們憑甚麼抓人,這是哪一國的法律?我幹了幾十年法院工作,沒見過這種法律,你們這樣搞,我們也要上北京去。」大法弟子的親人有的找610,有的找公安局,有一大法弟子的親人找了有關單位也沒有找到人,只好找市長辦公室,控訴610和惡警們無法無天的惡劣行徑。 …… 「一號小組完成任務」、「二號小組完成任務」……隨著惡警們的彙報聲,大法弟子一個個被綁架到了「洗腦班」,一個人一個房間。「不准講話」,「不准練功」,不准這,不准那,邪惡規定了無數個不准。610惡首張和平每天叫嚷:「你們幹甚麼都可以,但必須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他是指99年720之後江氏犯罪集團為了將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合法化而追加的那些違背國家憲法的所謂「法律規定」。 大法弟子們沒有被嚇倒。他們從一被關進去就抵制邪惡迫害。他們堅持集體學法、煉功、發正念、講真相,並強烈要求放人。惡警們進行各種干擾與迫害,都沒有效果,他們就進行暴力鎮壓。他們幾個人架一人,強行將人拖走,大法弟子就高聲背師父的經文。610首惡張和平氣急敗壞地叫囂:「用手銬將他們銬起來!」610惡人袁永興叫嚷:「將他們加上聚眾鬧事的罪名起訴,判他們的刑!」 北湖區公安惡警、政保股股長吳子強帶著大批惡警衝進「洗腦班」進行強壓。大法弟子雖然人少,但沒人順從惡警的迫害。結果警察們灰溜溜地走了,臨走其中一女警說:「這裏有一部份人還是從監獄出來的,很了不起。」 迫害不能改變大法弟子的信仰,惡警們不甘心,再一次知法犯法,給被綁架的大法弟子們扣上擾亂「破壞社會秩序」的罪名關進了拘留所,15天後才放他們回家。此後邪惡雖然揚言要重開「洗腦班」,在郴州電視台聲稱「洗腦班」要開張,地點搬至郴州黨校,但實際上後來「洗腦班」的計劃在大法弟子的正義行為和發正念作用下自行解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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