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8月9日】 2002年8月8日 Minister For Foreign Affairs Office, 80 Stephens Green, Dublin 2. 尊敬的部長閣下: 我代表愛爾蘭法輪大法學會致函閣下表達我們對香港正在進行的法庭案件的關注。目前的香港法庭涉及到4名瑞士公民和12名香港市民。他們被投訴為“阻街”,“阻礙公務”甚至“襲警”。這些煉功人只是安靜地在中國駐港辦事處外煉功,是警察襲擊他們並將他們抬走。是甚麼能使這些香港警察侵犯香港法律賦予香港市民和外國公民的權利?真正受到審判的似乎是香港的自治以及在中央政府之外的獨立。 在香港回歸中國時,中國政府承諾香港可自治50年,香港人可以享受所有英國統治時的權利。香港的獨立和自治已經受到嚴重的考驗,甚至在我們愛爾蘭的領土上。由愛爾蘭政府和人民營救歸來的三聖大學研究生趙明,被邀請出庭作證,闡述他在勞教所關押期間被殘酷虐待的事實。然而趙明到中國大使館申請去香港的簽證,他一去使館就被辨認出來,中國大使館甚至連簽證申請表都沒給他。美聯社報導在這個法庭事件期間,法官不斷地顯露出偏袒並侮辱辯護方律師。事實上,兩位高級立法委被選作控訴方代表,主要的指控是阻礙人行道,這是非常罕見的。香港警察動用了大量警力來拘捕法輪功弟子,甚至採用窒息的辦法對付一位年已六旬的老年婦女(照片附後)。香港並沒有侵犯人權的歷史,我們想問的問題是造成這種事件的壓力來自何處? 愛爾蘭法輪大法弟子非常關心這些問題。愛爾蘭外交部是我們在外交事務的國際代表,因此我們向您表達我們的關心,並希望您盡您最大的努力向香港政府表達我們的關切。 您忠誠的, 傑瑞德.奧康納 (代表愛爾蘭法輪大法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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