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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視咸陽殺人案:新華社和焦點訪談明確承認法輪功禁止殺生
文/藍劍
【明慧網2002年8月29日】

題記1:原話照登

新華社:修煉者不能殺生,你為甚麼要殺人?
焦點訪談:你們師父李洪志也曾經說過修煉人是不能殺生的,你這種行為難道不是殺生嗎?

題記2:當代寓言

殺人歹徒:老子送你上西天!
新華社和焦點訪談的“頓悟”:看吶,佛教說“殺人就是度人!”

新華社和焦點訪談在8月25日播報了一起咸陽殺人案,並且栽贓到法輪功頭上。這起栽贓案和以前一樣,有“栩栩如生”的情節,還有看上去很“地道”的言論。因為有專門研究法輪功的“心理學家”,還有各種“道具”和剪輯的手段,編出這出戲也不難。但和以前“新聞”栽贓案相比,這一起案件更顯荒唐、弱智,弄巧成拙,替法輪功做了正面宣傳。

首先要說明,這只是一起新聞栽贓案。用焦點訪談記者的話說,“目前此案在進一步偵查之中。”也就是說,咸陽殺人案還沒有等立案偵查、審判完成,事實到底如何沒搞清楚,新聞媒體就迫不及待地造謠。也許等公安偵查、法院審理完了,這些新聞媒體也就沒戲可唱了。

為甚麼說新華社和焦點訪談弱智呢?從他們的提問中就可以看出來:

新華社:修煉者不能殺生,你為甚麼要殺人?

焦點訪談:你們師父李洪志也曾經說過修煉人是不能殺生的,你這種行為難道不是殺生嗎?

可以看出:這兩大媒體的記者們毫不猶豫地承認:法輪功教導修煉人不准殺生。這可是“革命性”進步啊!因為以前這些媒體對法輪功“不准殺生”的要求從來是避口不談的。而這次新華社和中央電視台,這兩大著名新聞媒體的口風居然不約而同的變了。難道是要準備給法輪功“昭雪”、“翻案”嗎?

既然兩大媒體已經承認法輪功不准殺生,要把這起殺人案栽到法輪功(註﹕不是兇殺案的當事人)頭上,就是高難度的“特技”了。焦點訪談“絲絲入扣”的提問中,是如何把“度人”就是“殺人”的邏輯強加到法輪功的頭上呢?

焦點訪談中,林春梅兩次說:“是自己悟到的”(更確切地說是審問林春梅的警察、和新華社、中央電視台記者自己“悟到”的)。既然林春梅如此坦白,那麼這起殺人案無論如何也扯不上和法輪功的關係了。

焦點訪談要把“度人”就是“殺人”的邏輯強加到法輪功頭上,這就好比一個殺人歹徒狂叫:老子送你上西天!而焦點訪談則說:大家看吶,佛教說“殺人就是度人”!焦點訪談明明知道法輪功禁止殺生,卻又編造出“殺人就是度人” 的謊言,這個謊言的版本只能屬於焦點訪談自己。

林春梅一口咬定法輪功同意她“殺人”(也就是“度人”)。但記者追問她怎麼知道同意用“殺人”的方式“度人”時,她說:很多經文裏都講到,一些國內國外的講法都講這個問題。那麼,法輪功創始人到底是講甚麼呢?我們查一下這三年來的講話和文章,看得很明確:講清真相,救渡眾生。講清真相的意思是甚麼呢?就是把新華社、中央電視台等毒害人們的謊言揭穿,告訴人們事實的真相。但是,這位林女士竟然能把“講清真相”變成“殺人”!用“殺人”來講清真相?!用“殺人”來“救渡眾生”?!新華社也好,焦點訪談也好,非要把觀眾和讀者朋友從“講清真相”領到“殺人”上來,目的是甚麼呢?還是要栽贓法輪功!

殺人就是殺人,不可能不是殺人。法輪功不讓殺生就是不讓殺生。新華社和中央電視台再造謠一千遍,一萬遍,終歸無濟於事。這三年來,中國新聞媒體“平地起高樓”,“從自殺到殺自己的親人,現在發展到謀殺素不相識的人”,“上演”了系列栽贓案,如此成系列,如此有“邏輯”,嘆為觀止。只可惜出力不討好,到最後自敗其醜,連法輪功不准殺生、不准殺人的原則一併“上演”出來。

當日前一篇文章: “走火入魔”的新華社和央視
當日後一篇文章: 外界評論:香港的墮落──畫展也要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