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8月28日】我們在電影和小說裏常看到,匪徒在殺人的時候惡狠狠地說:“我要送你去西天!”或者“我要送你去西方極樂世界!”任何一個心智正常的人都不會用匪徒的話來批鬥信仰“西方極樂世界”的佛教。可是不幸的是,這恰恰是新華社和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的邏輯。 新華社日前以今年三月份發生在陝西咸陽的一起兇殺案再次對法輪功栽贓陷害,可笑的是,這篇報導智商極低,恐怕只能騙一騙作者自己。 請看新華社報導中的下面一則問答: [記者]問:修煉者不能殺生,你為甚麼要殺人? [案犯]答:對生命理解不同。常人看到殺肉身是殺人,我們認為把元神殺了才算殺生。 從這則問答可以看出,新華社記者知道得清清楚楚,法輪功教導修煉者不能殺生,那麼案犯殺人顯然與法輪功無關,而記者顯然也承認這一點,所以他才會問:“修煉者不能殺生,你為甚麼要殺人?” 至於案犯的回答,有新華社的質問在前,顯然不論案犯怎麼說,都與法輪功無關,至多是對法輪功的肆意歪曲。比如案犯說:“對生命理解不同。”那麼顯然案犯的理解不是法輪功的理解,也不是法輪功學員的理解,而是案犯自己的理解,或者是對案犯刑訊逼供的警察的理解,或者是新華社記者強加給案犯的理解,總之這不是法輪功的理解,因為翻遍所有法輪功書籍也找不到類似的話語,也不是法輪功學員的理解,因為除了在江澤民集團大肆誹謗法輪功的中國大陸,在海外廣大法輪功修煉者中從沒有人去殺人,更不要說以類似的理解為藉口。 那麼新華社引用案犯所說的甚麼“殺人就是度人”的說法則更是和法輪功沒有任何關係,這個說法的版權只能屬於案犯本人、或審訊案犯的警察、或者是新華社自己。其實從記者對案犯的質問來看,連記者本人都不相信這和法輪功有任何關係。就如同我們看到一個匪徒叫囂:“送你上西天”,不會把這個匪徒的行徑和佛教聯繫起來一樣。 “殺人就是度人”──新華社版權所有,翻錄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