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8月26日】隨著正法進程的深入,我們洪法工作的項目日益增多,以項目為單位相繼成立了若干工作小組。所有這樣的工作小組都應該成為好的學法環境,修煉的環境。 工作小組是好的修煉環境,小組的工作就能做好。越是工作忙,越是應該抓緊小組學法,集體討論,在法上提高認識,相互協調。一個小組能在一起學好法,受益的就不僅是該小組的弟子,其他運用他們工作成果的弟子,廣大通過該小組工作成果而了解真象的群眾也會跟著受益。這樣的修煉環境對任何其他願意加入的弟子都應是敞開著門的。 只有一個工作小組是好的學法環境,在其中工作的弟子才能得到修煉上的提高。某個工作小組成立初期,因為工作十分繁忙,有些弟子不能保證每天的學法時間,所以一段時間下來,有些人的心性得不到提高,工作也做不大動了。通過學法,大家認識到,我們的工作都是志願的。往往在一個新的形式下出現的新任務,是由一些對法理解得好的弟子首先主動承擔下來的。如果工作小組不能保證學好法,這些心性好的弟子可能因為工作壓力大而在修煉上疏忽從而掉隊。那不是把我們中最得力的弟子給耽誤了嗎? 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後,這個小組開始了固定時間學法,堅持每次在一起讀法一個半小時,然後談論工作的習慣。在大量工作要求的情況下,靠著對法的堅定和心性的修煉堅持工作下來。 工作小組應是學法的環境,這是正法要求我們的。我們的工作是以常人社會的形式和技能來開展的,但是這決不表明我們的工作小組因此而成為正法中的領導,或者決策者。比如,我們經常看到實際工作的物質條件和技術條件,專業人員不足,所以希望等到條件相對成熟時,再實現工作中對我們的更高要求。但是,任何正法中的工作都是以形勢發展和抑制邪惡的需要為決策的前提的。時間不等人!每一項洪法工作沒有達到正法進程今天的要求,我們明天都會付出更大的代價去彌補。而且,這是以大量眾生的無謂犧牲為代價的拖延和推遲!所以嚴格點說,是不能允許的錯誤。我們應該努力創造各種條件來達到正法進程的要求。實際證明我們大法弟子是能做到的。 工作小組是好的學法環境,這在正法中首先要求所有參與工作的弟子具有明確的正法意識。我們不能以人的技術標準和專業培訓來決定正法工作的輕重緩急、可行不可行,因為專業的標準和正法的要求不是一回事。比如,人間的法律是為解決人與人之間的業力輪報、因果關係而設立的,簡單地拿來用於正法進程中複雜的官司,落入人的框框,就可能導致失誤和不成功。各地參與訴訟案的弟子都有一個共同的體會,忘記了深入講清真象,忘記了正法的要求和本質,按常人的程序進行我們的訴訟,很多事情就會發生困難。所以借助人間法律起訴邪惡的動機還僅僅是開始,按正法的要求做,作為一個整體一步步走好全局正法中的每個環節,是我們要學習的東西。決不是請一個律師,或把一件訴訟案交給一兩個律師弟子,按常人的習慣和方式來運作就足夠了的。 工作小組是好的學法環境,還意味著這種集體的結合是以某種工作的性質為核心的。對這個工作的責任感和堅定信心,是建立在所有小組成員對法理的共識,對正法進程把握的基礎上的。有時聽到一些小組的同修拿自身項目的排列位置來要求別人的協助和重視。其實一個小組與其他項目小組之間的聯繫,與廣大沒有參與本工作的弟子之間的聯繫是以法為重,以正法進程為準的,所以任何小組都不應該簡單地從專業的角度要求自己工作性質上的權威性、決定權和否決權,因為這樣容易導入人的誤區。正如我們不從正法的角度去理解工作項目的性質,而單純地讓專業人士去操作,就不是大法弟子在做正法工作一樣。在法理上的交流是凝聚一個小組的關鍵。在法上的理解和交流也是項目和項目之間協調的基本。 簡而言之,把目光放在正法的要求上,把人對條件的依賴,把對人的標準的畏懼和對人的權威的要求,把人對位置排列的虛榮統統修掉,讓每個工作小組都成為修煉的好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