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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時報刊登讀者來信澄清法輪功是修煉不是宗派
【明慧網2002年8月23日】華盛頓時報2002年8月14日刊登讀者來信,信中說使用“打坐修煉”或“精神團體”等名詞來形容法輪功遠比用簡單的“宗派”要恰當的多。(“宗派”一詞出現在貴報星期一的“宗派成員視香港對法輪功的起訴為對‘一國兩制’政策的考驗”一文。)字典中對“宗派”一詞的定義不適於法輪功,並且該詞所帶的貶意的內涵也不能幫助讀者了解法輪功。

該詞的含義常常在讀者和被冠以該詞的群體間造成心理距離。該詞要麼將一個群體描繪成與社會隔離,要麼就使其無足輕重。一談到“宗派”,哪怕不是顯而易見的怪異或與眾不同,至少它是處於社會的邊緣,不是十分令人尊重或被嚴肅對待的。

當被問到如何定義法輪功時,因報導法輪功在中國的情況而獲得普利策新聞獎的華爾街日報記者伊蘭. 約翰遜(Ian Johnson)說:“我認為,宗派通常被視為是從一個已有的宗教中分裂出的旁支。但法輪功不是。”

事實上,法輪功不是任何一個宗教的分支或門派。他是一種修煉方法,在1992年(李洪志先生)傳出前,已歷代單傳了數千年了。他的確是源於中國的傳統文化,但他與佛教和道教等中國宗教截然不同。法輪功中有些名詞也為這些宗教所用,但法輪功是獨立的體系。

全世界50多個國家和地區中有上億人修煉法輪功。中國政府的一份調查估計,至1999年初,(中國有)超過7千萬人修煉法輪功。這比XX黨黨員的人數還要多。所以法輪功既不是中國當時的一個邊緣運動,也不是當今國際社會中的甚麼邊緣運動或“宗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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