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8月23日】布魯賽爾8月20日消息,歐洲議會議員、激進黨成員迪布依(Olivier Dupuis)先生就最近發生的香港法院判決法輪功學員一事向歐洲委員會提出質詢。 2002年3月14日,16名法輪功學員(4名瑞士人,1名新西蘭人和11位香港居民)在香港中聯辦門口舉行和平的絕食請願,要求結束在中國發生的對無辜平民的屠殺。儘管照片和錄像都清楚的顯示他們只是在和平請願,沒有威脅他人的姿勢,並給過往行人留出足夠的空間行走,香港警察強行將他們帶離現場。8月15日,請願者被送上法庭,罪名是“阻街”和“襲警”,而且被判犯有“破壞公共秩序”罪和其他六項罪名,並被判罰款29.300HK$(大約3750 歐元)。 就此事件,歐洲議會議員、激進黨成員迪布依先生向歐洲委員會提出質詢: “委員會就此掌握多少信息?委員會採取或打算採取甚麼行動來取消對16名法輪功學員的判罪?更廣泛地說,委員會採取或打算採取甚麼措施要求香港政府尊重基本人權,特別是言論、集會與和平示威的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