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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出共同的聲音:制止江澤民獨裁政權操控媒體危害人類
【明慧網2002年8月22日】加拿大廣播管理委員會針對加拿大中文電視台“城市電視”轉播中央電視台造謠新聞被1000多人聯名投訴事件,於8月16日公布了其裁決,判定加拿大中文城市電視在2001年12月16日轉播中國中央電視台新聞節目“傅怡彬謀殺案”之舉違反了加拿大廣播協會的『職業道德守則』和『有關暴力守則』、以及廣播電視新聞主編協會的『(新聞業)職業道德守則』中的四條規定。裁決責令該電視台在7日內兩次播出本裁決。

江澤民獨裁政權三年來在中國及全世界造謠詆毀法輪功,並企圖利用海外使領館操縱海外中文媒體、把對法輪功的誹謗延伸到海外,這是第一次在海外被海外媒體專門管理機構宣布違反有關規定;這標誌著西方傳媒對江澤民集團造謠新聞危害性的覺察,也將是今後抵制江氏集團對海內外華人及西方族裔人民的欺騙的開始。

2001年12月6日大約8點30分,中文電視台“城市電視”播出了中國大陸中央電視台“中國衛星新聞”的一個片段,報導了有關傅怡彬被控殺害其妻和其父的新聞。這段新聞的開頭播出了謀殺現場-- 一棟樓房的外景,然後來回四次切入公寓內血淋淋的牆壁和採訪被告的鏡頭。其中一次,隨後播出了一名警官的簡短聲明。新聞結束時播放了一個身份不明的人在練法輪功的錄像片段,以及一些盒帶及書本的鏡頭。城市電視的一名新聞主播介紹了由中央電視台提供的該新聞的磁帶。畫外音是中央電視台讀稿人的聲音,屏幕上是被告和警官被採訪的畫面。

三年來,這類的報導在中國大陸的電視台不知被反覆播放了多少次。為了詆毀、妖魔化法輪功及其創始人,從不斷被戳穿的“1400例”,到被國際教育發展組織公布為造假的“天安門自焚案”,到現今被公認為精神病案例的“傅怡彬殺父殺妻案”,中國大陸的造謠媒體不知製造了多少謊言欺騙大眾,使不知多少人因此而產生了仇恨的心理對待法輪功及其修煉者。

今天,這卑鄙的欺騙在向海外散布時,在加拿大受到了堅決的抵制。在裁決中有以下簡述事實:“多份投訴書由二十人直接送到CRTC或CBSC,其中之一(發自加拿大法輪大法協會)有1282人的簽名。所有這些文件最終到達CBSC手中。”

“全國專業服務評判小組依據加拿大廣播者協會(下稱CAB)的《道德標準守則》、《關於電視節目製作中的暴力內容的自願性守則》以及加拿大廣播電視新聞編導協會(下稱RTNDA)的《(新聞業)職業道德守則》的條款,考慮了投訴緣由”,“全國評判小組的裁判員查看了一盤該節目的磁帶,審查了信件和文件。本小組認為,一方面,在這個新聞報告中提供的有關法輪功的內容構成了不公正評論;另一方面,對這個暴力錄像片段的重複播放是極其過份的。但是,小組認為該電視台播放來源於官方電視機構--中央電視台的新聞節目沒有過錯。”

加拿大城市電視是轉播的中央電視台的衛星廣播新聞,而傅怡彬殺人案只不過是中國造謠媒體的眾多謠言中的一則。由此推論,按照加拿大的新聞評判標準,中國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所做的類似傅怡彬案的宣傳,且不論所宣傳的是否是事實,都是不公正的。而比傅怡彬案更有過之而不及的血腥、暴力場景在中國大陸千家萬戶的電視中播出。按照加拿大新聞評判標準,可能就不僅僅是“極其過份”了,那麼中國造謠媒體就打壓法輪功所大肆宣揚暴力的事實對大陸人而言也就人人可以見證了。

“小組認為該電視台播放來源於官方電視機構--中央電視台的新聞節目沒有過錯。”的確,他們只是錯在轉播了不該播出的內容。那麼錯在誰那兒呢?顯然,錯在製作者──江澤民一夥操控下的中國中央電視台,他們才是提供了有關法輪功內容的不公證評論的責任人,他們才是製造暴力錄像片段並向全中國人民反覆播放的責任人。

讓所有認識到這種惡意宣傳的毒害性的人們發出共同的聲音:堅決制止江澤民獨裁集團操控媒體危害人類。

當日前一篇文章: 美聯社:中國一年來氣候極端異常
當日後一篇文章: BBC報導香港法輪功學員罰款已被一名未透露身份者付清(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