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8月22日】德國電台在2002年8月14日關於香港審判的報導中說:(香港的審判)事情的起因是三月份在中聯辦前舉行的一次抗議活動。法官宣布對16名被告的指控成立,然而針對這些指控的處罰卻相對偏輕──40至125歐元不等的罰款。 報導說主席法官Simon Wang辯解道,這些人被判與他們修煉法輪功無關,而是因為他們影響了公共秩序。但法輪功發言人許女士表示憤慨:“我們對判決感到震驚。法官在整個訴訟中是帶有偏見的,他無視重要的證據,或者根本就是缺乏證據。” 報導說在七百萬人口的都市香港,約五百名法輪功學員的煉功至今為止還能暫時不受干擾。自從中國大陸禁止法輪功以來,他們經常組織對北京政府的抗議活動。雖然香港作為特別行政區繼續享有自治權,當地政府卻顯得越來越屈從於北京的壓力。今天的判決對法輪功發言人許女士來說是至今為止最明顯的一個信號,表明許諾給香港的自由權利越來越名存實亡。 許說:“這個判決不僅損害了香港基本法,還損害了我們一直引以為自豪的法律保障的理念,從而使江澤民統治集團的迫害也延續到了香港。中國當權者對我們的法律及其實施施加了影響。” 報導說就最新的情況表明,許所說的是對的。自從港督董建華也把法輪功稱為X教以來,各種跡象都顯示了禁止的趨勢。法輪功已經得不到在公共建築前舉行活動的許可了。觀察家擔心,政府已經在準備制定一個嚴厲的反顛覆法,為擺脫所有不受歡迎的批評北京的人士打下法律上的基礎。 許女士至今認為她一方是合法的:“在香港的法輪功將繼續為千千萬萬的中國法輪功修煉者吶喊,因為只要迫害不停止,他們就沒有說話的自由。我們在活動中一直是守法的,事先都通知過警察。所以我們對這種結果感到很遺憾。對香港來說這是黑暗的一天。” 許聲明將針對(無理)判決進行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