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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時報:人權組織譴責中國濫用“精神病”診斷
【明慧網2002年8月16日】此文譯自英文版台北時報8月13日報導。

一個人權組織在昨天公布的一份報告中說,中國將政治異議人士關進精神病院,其大量性和頻繁性使人聯想起前蘇聯的做法。

紐約的人權觀察說,即使在大規模改革時代,當局還是關押了數百甚至上千人在精神病收容所,用以壓制不同聲音。

“中國官方的精神病理論容許用監護性的精神病收容所對政治異議人士和不符常規的人進行強行治療,”該組織在一份聲明中說。“這些人包括法輪功學員,獨立工會組織者,秘密檢舉人,和投訴政治迫害和政府官員違法亂紀行為的人。”

這份和日內瓦精神病學家協會聯名發表的報告說,儘管把精神病治療當作政治手段的做法已不像毛澤東時代那樣泛濫,但它還是被作為一種備用手段保留了下來。

報告說,“中國的法醫精神病醫生繼續將一些屬於持異見人士型的個人診斷為有‘危險的精神病’,並將這些人送入特殊的精神病收容所,長期監禁。”

報告引用王萬新的例子。王是一名政治活動家,自七十年代中期被首次逮捕後,大部份時間被關在收押有犯罪傾向的精神病人的醫院。報告說,他至今仍被監禁,並引用中共官方的話說他被當作有“政治偏執狂”來治療。

該報告說,精神病同樣被(江澤民)政府作為對付於1999年被禁的法輪功精神團體的武器。

報告引用一些案例,說法輪功學員經常遭到諸如導電痙攣或電針等的痛苦治療。

報告說,儘管有大量的在坊間流傳的證據,要全面了解當今在中國的政治性精神病治療程度幾乎是不可能的。根據各種已有的數據,報告總結說,在過去的二十年裏,中國的法醫精神病醫生處理了三千多份“政治性病例”。

報告說,“有理由推斷,絕大多數這類病例(的診斷)是主觀的,並導致一些不同形式、不同長度的強制性精神病監護和治療。”

報告說,“這個推測出來的‘大概’數字肯定是不精確的,但錯誤多數是低估了這一數字。”

報告同時提到,比較起來,蘇聯在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間關押在精神病院裏的政治異議人士大約有幾百至幾千人。

這份報告與前些時候英國精神病學術界所說的相吻合,他們認為中國將政治異議人士關押在精神病院裏的做法遠遠比以前所相信的要廣泛的多。

羅賓.孟若在一篇文章中說,中國濫用精神病治療的“範圍和強度”很可能大大超出前蘇聯。這篇文章在去年早些時候發表在哥倫比亞亞洲法律期刊上。

孟若說:“有相當數量的文件證據證明,事實上,中共長期以來濫用精神病治療以達到政治壓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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