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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政府索要生活費 村民代表被指為法輪功 慘遭迫害
【明慧網2002年7月6日】2002年1月4日,成都市琉璃鄉政府被該鄉一大隊三小隊全體鄉民圍住,要求該鄉政府發放拖欠了他們很久的土地佔用費。當天上午,成都電視台33頻道記者聞訊後曾到場採訪。

說來簡單,琉璃鄉村民長期拿不到賴以生存的土地佔用費。三小隊村民邱萬松、馮新德於2001年12月到大隊部查帳,查出幾十萬元虧空,要求說出幾十萬元資金去向。大隊幹部有恃無恐地威脅他們:“有種去找鄉政府!”

1月4日早上,幾百村民圍住鄉政府,圍了一天。期間,成都電視台33頻道記者曾到場採訪。鄉政府人員先是欺瞞哄騙,繼則恐嚇,見不生效,又叫村民第二天選派代表談判。邱萬松、馮德新被推舉為代表。談了兩天,鄉政府仍不答應補發拖欠的土地佔用費,叫代表回家等候回答。到晚上鄉政府打電話說有人找他們,他們走出家門不遠,即被聯防隊(土警察──農村幹部的保安)銬上手銬逮進監獄。當時邱、馮曾氣憤得大喊:“我們沒犯法,憑甚麼抓我們?”聯防隊的人邊打邊說:“你們是法輪功!”

40多天後,邱萬松、馮新德落下滿身傷痕出獄。邱萬松悲憤地告訴鄉民事實真相。公安人員硬逼他在公安局事先打印好寫有“參與XX組織活動,帶領盜賊鬧事”的逮捕證上簽字,他堅決否認,說自己從未煉過法輪功,並且要求請律師。公安一邊毒刑拷打他,一邊惡毒地嘲笑他:“你請總理都等於零,還不如請我們打你打輕點呢。沾了法輪功的案子,哪個敢過問?上面有命令,打死算白打。”邱萬松喊,說他不是法輪功。公安人員大罵道:“說你是就是,不承認就判重刑!”邱萬松硬抗了四十多天後,屈打成招,才放出獄。而馮新德更慘,居然被判成甚麼“盜竊犯,受法輪功指使反政府,鬧事”,關押了好幾十天後交巨額罰款後出獄。

他們該得的土地佔用費被鄉政府吞掉不給,反而遭此奇天大冤。此事在琉璃鄉周邊鄉鎮引起巨大轟動。村民們終於恍然大悟,眾口同聲喊出:“哪個不知道邱萬松、馮新德根本沒煉過法輪功?原來法輪功是被栽贓誣陷的呀!電視台完全在造謠啊!原來法輪功被整得那麼慘呀!那些政府官員公安還是東西嗎?”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7/17/242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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