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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弟子:講真相的效果
文/藍田
【明慧網2002年7月28日】講清真相,助師世間行是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責任與殊榮。在大面積地講真相的過程中,有時由於某些執著心,我們只注重了“講”而忽視了根本的心態是否在坦坦蕩蕩地在法上,也沒有充份注意方式方法,以致達不到理想效果。

最近一些學員在參與正法活動時,沒有很好地做到圓融。在一些不是很恰當的場合與情況下,向常人講述殘酷鎮壓等事。雖然都是鐵的事實,出發點也是希望他們能了解真相,但由於場合不對,反而顯得強為。靜下心來想一想,這些學員,或者在做這些事情時他們的心態,有漏才導致這樣的事情發生。希望讓更多有緣人得聞真相的一顆心其實是非常好的。但如果太強烈了,反而形成了另外一種執著──做事心。有意無意中,就會把自己的意願放在第一位,把講清真相的目的、甚至大法排在了後面。這就好像希望圓滿是不錯的,但如果一直想著怎麼圓滿,這個美好的願望就成為了一種執著,這個為私的心理會成為圓滿路上的一大障礙。

為講真相而講真相,為證實自己是否在堅定地維護法而講真相,而不是出於對受矇蔽的眾生的真正慈悲去講真相,也是對自我的執著。正是因為出發點有漏,當常人暫時不願聽、或在過程中出言不遜時,學員自己容易產生爭鬥心理;而當過程一時順利時,則容易起歡喜心。在心態不穩時,往往會出現好事多磨或反作用的效果。

其實,在很多情況下,當我們從容、和善地與不同的人相處時,我們就是在展現大法的美好;當我們正念強大時,我們會發現恰當的時機講清真相。時刻把正法大局放在第一位而產生的慈悲正念之場本身就有巨大威力。

我們講真相的目的是使不明白的人明白,產生正念,從而得以保留下來。當我們做得不圓融時,我們其實就是不尊重大法在人這一層開創的理。當我們做正法之事心性上有漏時,我們其實就提供給了邪惡可乘之機(當然,我們對此也必須是全盤否定的。)這不僅會使那些人產生誤會而斷送了他們的未來,也會給大法帶來損失。

因此,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把大法放在第一位,按照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就能既以坦坦蕩蕩、堂堂正正的心態從大局出發對待一切,又能在短時間內不斷提高自己的心性,放下自我,在講清真相中越做越好。

正法中,往往過程比結果來得更重要。當我們在過程中把握好了,結果自然就會符合大法要求。不但當事學員自己不應該再執著自己原來的執著,其他學員也應該坦坦蕩蕩,不執著於別人個人的執著。

以上只是個人的一些感受與想法,不對處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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