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7月1日】2002年6月15日晚上11點鐘,我與男友從楊杖子開發區往葫蘆島方向走,從對面開來一輛麵包車,在我倆身邊停下,從車裏下來七、八個人,這些人沒有拿出任何證明身份的證件,就要求帶我們倆人走,並要我們配合他。我倆拒絕他們的無理要求,繼續往前走,這伙人從後面追上來,我對男友說:“走!”結果男友被他們抓住,強行綁架到車上,此時路邊有一條很深的施工用的溝,我縱身跳了下去,這伙人找了我很久也沒找到,我順著溝走,天快亮時,找到了男友的姐姐家,剛進屋,這伙人就追來了,見到我就是拳打腳踢,有個自稱是連山區派出所所長陳XX的人翻出我兜內的幾十元錢想拿走,被我嚴詞拒絕,他們把我帶到了連山區派出所,又是一番辱罵、毆打。 6月16日晚,警察把我送至葫蘆島拘留所,我開始絕食、絕水抗議對我的綁架,這裏的警察對我威脅、恐嚇,軟硬兼施,我很清醒的知道:大法弟子絕不能配合邪惡的指使,並堅持發正念鏟除邪惡。在絕食的第5天,連山區派出所來提審,他甚麼也不問我,自己在那自問自答地填寫著表格,寫完後,讓我簽字,我一看根本就是胡說八道,拒絕簽字,所長陳XX說:“你不簽字,你要是敢毀了,你看這人不打死你。”指著他旁邊的人給我看,我不予理睬,撕毀了他們捏造的東西,這下氣壞了他們,上來就打了我幾個耳光,打得我當時幾乎失去了聽力。 6月25日上午來了十多個人,命令我收拾東西跟他們走,見我走不動,來了兩個人架著我的兩隻胳膊,腿就在地上拖著,後面有個女警用力打我,把我弄到車上後,所長陳XX騙我說送我回家,卻把車開上了高速公路,直奔馬三家教養院,一上車我的思想就告訴我一定去不成馬三家。一路上我不斷地噁心嘔吐,絕食十天了,身體很虛弱,吐的都是胃粘膜粘著血,後來都吐不出來,只能用手從嘴裏摳,可是這伙人毫不理會,卻說我把車吐髒了,我在車上質問他們:我犯了甚麼罪了?我學法輪功提高自身道德修養,做好人有甚麼錯?根據甚麼送我去教養?所長陳XX給我念那張勞教書,一邊念一邊自言自語:“哪有甚麼藉口,哪一條都不合理,但這都是上頭讓我們這麼做的,我們也沒有辦法。”車離馬三家越來越近,我的這一念越來越強,我決不去馬三家。 到了馬三家,先檢查身體,醫生一看我渾身是血,渾身是傷,只做了簡單的檢查便對所長陳XX說:這人已經不行了,我們不敢負這個責任,不予接收。他們沒有辦法 ,便開車往回走,走了一路,請示了一路,從市政府到610、公安局,沒有一家敢負這個責任,他們只好把我送到我哥嫂家。 我的嫂子一見我如此慘景,拒不接收,說:我們家人犯了甚麼罪,被你們折磨成這個樣子?你們必須負責。這時聞訊趕來了許多善良的群眾,看到這些警察準備把我扔下不管,都上來圍住了他們的車,與他們論理,這些警察自知理虧,還是恐嚇道:誰敢為法輪功說話就抓誰。正直的人們並沒有被他們嚇倒,一道道人牆就是最好的力量,這伙壞人被圍困了一個多小時,才灰溜溜地離去,好人們把我抬進了屋,我沒有在此多呆,一個人在野地裏的一間空房裏呆了一天,後來一個大法弟子找到我,幫助我離開了此地。 回想這次經歷,在警察送我去馬三家的路上,我曾有過怕心等不好的念頭出現,我用大法分清自我,不斷用正念清除,最後用師父的經文與同修共勉:“大覺不畏苦 意志金剛鑄 生死無執著 坦蕩正法路”(《正念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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