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7月1日】2002年6月29日南華早報刊載香港基督徒學會露思-吳(Rose Wu)撰寫的稿件。標題為“錢其琛的評論預示著宗教團體前景不妙”。文章說道“錢先生還說在香港制定反顛覆法後,如果法輪功仍然保持與外國團體的聯繫的話,就應該在香港被取締。作為一個基督教團體,我們感到這個觀點威脅到了香港所有宗教團體的宗教信仰自由。在特別行政區,大多數基督教團體直接或間接地與海外教堂和布道委員會有聯繫。”全文譯轉如下。********************************************* 自從香港回歸後,港府表現出了對中央政府的盲從。 結果,造成了“一國兩制”僅僅是一個假象。中國副主席錢其琛發表的評論(見南華早報6月26日文章)加劇了人們的擔憂。在董建華二任香港首席行政長官期間,香港民主與人權的發展將會因為來自北京的壓力而受阻。 錢其琛稱他為香港保持現行的選舉模式,在立法會中實行功能組別選舉,感到高興。他希望2007年後香港仍能完整保留現行制度,而不是由全民直接選舉立法會和首席行政長官。根據基本法,2007年後港民可以協商未來的選舉制度。那麼為甚麼錢其琛還要表達他的意見而不是讓香港人民自己決定呢? 錢先生還說在香港制定反顛覆法後,如果法輪功仍然保持與外國團體的聯繫的話,就應該在香港被取締。作為一個基督教團體,我們感到這個觀點威脅到了香港所有宗教團體的宗教信仰自由。在特別行政區,大多數基督教團體直接或間接地與海外教堂和布道委員會有聯繫。 宗教信仰自由在香港和大陸是基於兩個不同的標準。迫使香港實施大陸的標準不只違背了“一國兩制”的原則,也會損害香港作為國際都市的形像。在一個國際都市,人權與宗教信仰自由是得到尊重的。雖然律政司司長梁愛詩週四表示反顛覆法“不是旨在制裁任何團體”,但是她不願澄清法輪功是否會在反顛覆法下受到打壓。 我們想向董建華先生和他的新班子成員們請教以下問題: 你們會維持香港自治和宗教信仰自由嗎,還是說你們最終的目的就是聽命於北京政府? 當北京政府暗示香港的發展方向,尤其是關於民主與尊重人權方面的走向時,你們會頂住壓力真正代表香港嗎?你們究竟是代表了誰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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