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6月28日】我叫張靈靈,是河北省辛集市舊城鎮孟邱村村民。 今年4月份,中央電視台“新聞調查”製作播出的詆毀法輪大法的節目,在河北電視台及各地電視台播出,並被多家報紙轉載,在群眾中造成極惡劣的影響。我看後異常悲憤,堂堂的國家電視台竟無半點信義可言,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為迫害法輪功而顛倒黑白、混淆是非,製造假新聞,欺騙民眾,可謂是厚顏無恥。 為揭露邪惡,澄清事實真相,以正視聽,現將中央電視台的謊言一一揭穿。 一、電視片出籠的過程 2002年4月初,中央電視台及河北省市610、鄉各級政府工作人員約四、五十人到我村,對我丈夫李小動許願: 1、免去我三年提留。 2、我家將成為扶貧對像。 3、以後不再來我家騷擾。 同時村幹部出面做工作,告訴我丈夫:別傷了大家的情面,別給村裏工作抹黑。我丈夫被眼前的威逼利誘和人情所帶動,按照他們擬好的台詞,拍了電視片。 當時我聽說有人來拍電視,我正告他們:“要拍法輪功的電視找我,只有我們煉功人才有發言權。”他們好幾個人把我連拉帶拽,關到我婆婆家。 所謂的新聞電視片就是這樣拍出來的。 二、關於“我是精神病患者”的說法 報導中說:“張靈靈因煉法輪功導致精神失常,現臥病在家,無法接受我們的採訪……。” 在此我鄭重地告訴大家:“我身體非常健康,精神十分正常。”堂堂的中央電視台──國家的喉舌竟可恥到了極點,明明是他們怕我揭穿他們的謊言而把我強行隔離看管,竟說我有病,不能接受採訪。電視裏的照片是我十年前未得法時的照片。他們為了達到個人的目的,就是這樣明目張膽地任意捏造栽贓,哪裏有半點真實性! 三、關於李小動剁手指的事情 我與李小動結婚後,由於自己處理矛盾方式方法不當,曾使家庭生活不十分和諧。1996年我有幸得大法,通過修煉大法,我身體健康了,脾氣也變好了,家庭也和睦了,擁有了一個幸福的家庭。 我的丈夫李小動親眼目睹了我修大法後的變化,心裏非常高興,為支持我修大法,專門添置了錄音機、放像機。可是好景不長,1999年7.20,邪惡的鎮壓開始了。 2000年10月,我進京證實大法,在天安門被抓,分別在大興、延慶看守所被非法關押,遭毒打、電擊等酷刑,歷盡折磨,至今我身上仍留有疤痕。幾天後我被押至鄉政府,他們分別用各樣木棍對我進行毒打,抽打我的脊背。直至我被打得血肉模糊,穿脫衣服十分困難。家屬被強迫交罰款6000元、押金400元。即使這樣他們也不放人。我帶著累累傷痕又被關進了辛集市看守所。 我丈夫為了使我早日獲釋,多方托人,最後又被索要5000元,看守所收取2000元,被勒索人民幣共計萬餘元,使我們本不富裕的生活更加艱難。這就是江澤民邪惡命令“在肉體上摧殘,經濟上搞垮,名譽上搞臭”的鐵證。江澤民一直都是在縱容貪污腐敗,縱容違法犯罪,他的本性就是如此。 我從看守所回到鄉里,又被強行送進鄉“洗腦班“,不法人員繼續強迫我“轉化”,並以罰款、勞教威脅。我身上的傷,我丈夫看在眼裏,疼在心上,他又親眼目睹了天安門廣場上警察是如何毒打上訪群眾的,他怕我就這樣被活活打死。他怎麼也想不通:“善良的妻子為甚麼會遭受如此的酷刑折磨?為甚麼會被勞教?已經這麼好了,卻要被‘轉化’,又將要被‘轉化’成甚麼樣的人?”堂堂中華竟無法制可言,人民警察變成了土匪,人民的公僕變成了地痞無賴,無辜的百姓竟無做好人的權利,丈夫對此百思不得其解,看不到希望,對江氏政府極度絕望之極,舉刀剁下了手指以示自己的萬千憤慨。這不正是江氏政治流氓集團殘害無辜的又一鐵證嗎?至於後來我丈夫讓拍按照它們的“劇本”拍了電視片,是被他們威逼利誘害的,做了萬萬不該做害人害己的事情。 事實勝於雄辯,謊言終歸是謊言。不管電視台用多長的時間,報紙用多大的篇幅,謊言都是無法掩蓋的。 近日,石家莊電視台又派人到我村,圖謀繼續製造謊言,欺騙民眾。我為了揭穿其陰謀,告訴人們真相,已經離開了家,我走到哪裏,將把真相講到哪裏,我要讓全中國的人、全世界的人都了解事實真相。看清這場迫害的本質,認清江澤民的醜惡嘴臉。 在此正告電視台、電台及各媒體,不要再為江氏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編造謊言,欺騙、毒害眾生了。善惡必報是天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不要做江氏的陪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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