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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會議員致信:希望我們和其它政府施加的壓力能結束這令人無法容忍的虐待
【明慧網2002年6月22日】

2002年4月5日

(收信人姓名地址略)

親愛的某先生:

感謝您就中國(江澤民)鎮壓法輪功學員的最近情況同我聯繫。我理解這件事對你對我都很重要。

我認為中國(江澤民)政府把法輪功學員置於這樣的境地是不可接受的。這無疑是直接違反了《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世界人權宣言》。

正是基於這個原因,我聯合發起了國會第188號決議。這個決議要求美國政府敦促中國政府釋放所有被囚禁的法輪功學員,結束對法輪功學員和其他良心犯的酷刑折磨和其它殘忍、非人道和侮辱性的虐待。希望我們和其它政府施加的壓力能結束這令人無法容忍的虐待。

再次感謝您同我聯繫,我希望將來能再收到您的來信。

誠摯地

(簽名)

國會議員:尼克-萊森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6/24/23416.html

當日前一篇文章: 錄像片:放光明每日新聞聯播(2002年5月26日、6月10日)
當日後一篇文章: 墨爾本市議員:法輪大法為人們帶來更健康的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