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6月19日】古老的觀念認為,人的惡行和道德的敗壞會引發上天的憤怒,天怒會通過地震、旱災、水災等自然災害表現出來,這些自然現象都是上天對人的警告。在古代,如果天下不太平,皇帝要發布“罪己詔”進行自責反省;對於普通百姓而言,也同樣敬畏天命、信奉善惡有報。 康熙在位的時候,有一年北京發生了地震。康熙對大臣說,“朕躬不德,政治未協,致茲地震示警。悚息靡寧,勤求致災之由。豈牧民之官苛取以行媚歟?大臣或朋黨比周引用私人歟?領兵官焚掠勿禁歟?蠲租給復不以實歟?問刑官聽訟或枉平民歟?王公大臣未能束其下致侵小民歟?有一於此,皆足致災。惟在大法而小廉,政平而訟理,庶幾仰格穹蒼,弭消戾。用是昭布朕心,原與中外大小臣工共勉之”(引自《清史稿》聖祖本紀一)。正是這樣一種敬天愛民、反躬自省的精神,成就了康熙大帝“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的偉大功業。 到了近現代,由於實證科學的興起,古老的智慧逐漸被人們遺忘了。由於無神論的不良影響和心智上的閉塞,很多人不相信神的存在,固執地否認遭受的不幸與自己的行為之間存在甚麼連帶關係。這種人生態度促使人們遇事怨天尤人,看不到自身在道德和行為上的不當。 科學發展到今天,有人宣揚甚麼“人定勝天”。事實上,人自己的事情都搞不好,還勝甚麼天?一旦政治上的蠻幹給社會帶來災難,人就把責任推給老天,說甚麼“三年自然災害”。 實際上,任何自然災害都與人的不良行為相關聯。如果人重視道德、清明廉潔、民風淳樸,就不會有那麼多天災人禍,更多的是風調雨順、國泰民安。因此,所謂“自然災害”的提法實質上是人否認自己過錯的託詞。 人的行為會引發一些後果,這些後果表現為我們這個空間發生的各種事情,例如災害、事故、疾病、瘟疫和戰爭等等。人是我們這個空間能動性最強的生命,人影響著一切。那麼,我們這個空間發生的一切事情都與人自身有關係,都是人自己造成的。一定的行為和一定的後果之間存在著密切、深刻的因果關係,這其中體現了世界的有序性和正義的原則。如果一個人一輩子罪惡多端,然後可以一死了之,那麼人為甚麼要講究道德呢?我們這個世界還能維持嗎? 當然,中國人講悟性。如果一個人做了壞事,馬上就遭到報應,那麼誰也不敢做壞事了,也就不存在道德自律的問題了。所謂注重道德,是自己發自本心地想做好,是講究慎獨的。但是,現世現報的事情確實是存在的。 人怎麼抉擇、怎麼做事,由自己決定。對於自己的行為引起的好的或者不好的後果,終究由人自己享有或者承受。這是公平的,也是嚴肅的。我們生活在一個井然有序的世界裏,宇宙特性“真善忍”制約和均衡著一切。只不過是一些壞人往往不願意正視客觀世界對人的約束,極力為自己的肆意妄為開脫;也有的人懷著僥倖心理放縱自己。 幾年來,江XX專權禍國,利用官方輿論機器肆意誹謗佛法、造謠惑眾,殘酷鎮壓和迫害平和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江XX等的歹毒和罪惡罄竹難書,這是近年來大陸天災人禍連綿不斷的真正原因。古人云,“其惡足以賊害民者,天奪之。” 師父在《法輪佛法(在歐洲法會上講法)》中說,“我們世界上發生的每一件事情都不是偶然的。你就看一看,如果哪一個民族,哪一個地區,或者哪一個人做了壞事,緊接著會有特殊的現象出現。人的災難,人的一切都是人自己搞出來的。”“天要報應人的時候,人就認為是自然現象。” 的確,在那些緊跟其主子殘害法輪功學員的地區,在那些虐待法輪功學員、誹謗佛法的惡警身上,已經發生了多少現世現報的事情!可悲的是,一些人卻稀裏糊塗地趨炎附勢、隨聲附和,為了名利或者以執行公務為由助紂為虐,或者聽信官方媒體的謠言敵視法輪大法。這些人不知道他們最終面臨的是甚麼。 目前大陸頻繁發生的天災人禍(特別是種種“自然災害”)就是一種警告。希望良知尚存的人們清醒地分清善惡,趕快站在正義一邊,為自己的生命留一條後路,不要因為一點蠅頭小利或者一念之差給自己造成永久的痛悔! 因為慈悲,神給人以警示;因為公正,惡人將在報應中無處躲、無處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