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6月16日】 1.指出別人的不足、執著,有一分善心就夠了;而真正地為對方著想,站在對方的角度去考慮問題,幫他提高上來,至少要有五、六分的善心。現在同修再說我沒有善心時,我不會去為自己辯解了,因為我發現我離師父要求的遇事自然地先為他人考慮還有很大的差距。 2.助師正法為大法弟子之第一重要,但如果忘記了自己的修煉,沒有紮實的修煉基礎,是做不好正法工作的。表現上好像是把正法放在了第一位,把個人放其次,實則已不符合大法要求了。 3.大法弟子心中裝著大事,但若“不拘小節”,有時也會“因小失大”。 4.大法弟子遇到的都是大事。我們的一舉一動,修得好與不好,不僅影響到自己代表的體系能否儘快同化大法,更影響到不參與的80%的生命的未來。他們在觀察我們呢。 5.發正念時,睏了,有同修去休息,以保證下次發正念的質量、效果;有同修堅持發正念。師父說:“大覺不畏苦 意志金剛鑄”。退出除惡大戰時,也就感受不到那麼大的干擾了。當我去掉自己畏苦的心理、堅定意志時,我發現干擾消失了。當然了,修煉人不偏激。法無定法。 6.無為是大法。有求、執著導致偏激,看似精進,實已偏離大法尚且不知。效果未至,損失已生。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6/22/2335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