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6月14日】我是一個中國人,一名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最近,驚悉冰島這一民主國家的司法部在江澤民出訪冰島期間,接受江集團的要求,拒絕持中國護照和台灣護照的人進入冰島。我不知道作為冰島的司法部的官員們從哪個角度考慮,做出了這種有悖於民主國家基本原則的、極為反常的決定。是出於“國家利益”?“經濟利益”?外交習慣(並沒聽說有此類外交習慣)?還是法律規定?(想必,如果有這樣的規定,冰島人民首先是絕不會答應的) 作為一名中國人,我真心希望我們國家的公民在國外受到尊重,希望我國的元首到外國出訪時受到禮遇。但是江澤民的犯罪事實,已經決定了他不在上述之列。 作為法輪功學員,我們今天所受到的迫害,不僅僅是個人遭遇到的,這種迫害真真切切地發生在上億無辜善良的、只是想通過修煉法輪大法,健康自己的身體、淨化自己的靈魂的人身上;這種迫害真真切切地發生在十多億遭受謊言矇蔽的人身上。這場人類歷史上前所未有的災難性的迫害已經持續了3年了。世界上所有善良的國家和人民都不應該再任其延續下去了。 此時此刻,不知你們有沒有想到,在中國,無數法輪功修煉者正飽受毒打、電擊、被強行注射有損神經的藥物,以及在西方民主國家聞所未聞的酷刑折磨:將女法輪功學員扒光衣服送男監牢折磨;將打至昏迷的法輪功學員拖到廣場,澆上汽油活活燒死,然後謊稱他們“自焚”;就連八個月大的嬰兒也和他的母親一起被害死,只因為其母親修煉法輪功;集體虐殺不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這一切悲劇的發生,僅僅因為這些中國人不願背棄“真、善、忍”的信仰。於是,在江澤民集團“打死算自殺”,“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銷毀”的惡毒命令下,已有超過420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無數法輪功學員被逼得家破人亡,流離失所…… 不僅如此,為達到打擊法輪功的目的,江澤民集團竟公然導演了震驚中外的“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構陷法輪功,但是,它們矇騙世人的表演反而讓全世界看到了它們公開謀殺以及惡毒誹謗的罪證。國際教育發展組織(IED)早在2001年8月14日就指出:“天安門自焚事件”“是中國政府一手導演”的。 一群手無寸鐵、和平善良的普通老百姓為何讓擁有千百萬軍隊、警察、監獄等國家機器的當權者如此恐懼呢?以至於每次出訪,都不惜犧牲外交尊嚴,強迫受訪國限制、甚至禁止法輪功學員的和平請願? 對於冰島司法部的這一決定,冰島人民是怎樣看的呢?據歐洲法輪大法信息中心2002年6月10日星期一來自倫敦的消息:過去的一個星期,法輪功的網站已經收到了無數的來自冰島的個人或組織的電子信件,譴責冰島司法部的這一決定。一位冰島的居民這樣寫道“這一個大屠殺兇手(江澤民)的到訪不可能沒有抗議,一定會有和平的抗議的。在江的訪問期間,對法輪功修煉者的禁止簡直是對言論自由的一種極大的犯罪,這必將危及我們對自由的選擇。” 媒體中的報導和社論也代表冰島人民的呼聲:要求司法部做出不同的決定。 拒絕持中國或台灣護照的人進入冰島的決定其實是一個危險的信號。第一,這種對犯罪獨裁者的妥協,不但犧牲了民主國家的民主、自由的原則和立場,也失去了民主政府在其人民心目中的聲望。試想,有多少經濟和外交利益能夠換來名譽的清白和人民對政府的信任與支持呢?第二,一旦世界上有一個民主國家邁出這妥協的第一步,就可能會有其他不明真相的民主國家與之效仿,做出違背原則的“犧牲”。但是,天理昭彰,當全世界的人民都認清了江澤民的獨裁本性,並將其送上審判台之時,那些曾經支持過獨裁者的國家將毫無疑問的受到世界人民的譴責,在國際上將面臨名譽掃地的處境。第三,江澤民集團也會因為這種“強暴外交”的被接受而對善良無辜的中國人民更加為所欲為地進行迫害。 歷史就像一面鏡子,我想每一個了解一點歷史的歐洲人都還記得紐倫堡審判吧。我堅信,這場審判實質上是一場良知的判決。在法律與自然法則、道德與良知之間,在這次審判中,人們選擇了法律的最真實的標準——道德與良知。中國有句古話,“神目如電”,就是說人所作的一切,都逃不過神的眼睛。希望世界上所有的民主國家,能夠真正代表民意,為國家和民族的長治久安著想,堅持原則,向邪惡獨裁者說“不!”。 希望世界上所有善良的國家和人民共同抵制和揭露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的邪惡行徑,給予中國的無辜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道義上的支持,共同維護真、善、忍帶給人類的和平、安詳與美好的生存環境。 一名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 二○○二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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