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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甚麼非得回家煉?——德國小記
【明慧網2002年5月9日】

1)仿佛好萊塢電影片斷

在POTSDAM那天,我們的場地在大路邊。我想:我們被安排在江XX看不見的地方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江XX可能又會繞路走。我便在這小城轉來轉去。後來我發現不用去找了:有警察巡邏的路一定是。

大約等了一個多小時後路口開始堵塞,幾個汽車司機在路口向警察了解情況。我走到路口,在左邊150米開外警察的車隊正在啟動。幾十個警察和三三兩兩的行人站在兩邊等著江XX出來。

兩個警察看見我,就走過來站在我兩邊作我的保鏢一樣。我迎著車隊向前走了不到10幾米這兩個也跟過來了。這時候警察的車隊出發了,開道的摩托車過去了,那輛加長的黑林肯就要過來了,我覺得我應該做些甚麼。我就向馬路邊走,這兩個一直在觀察我的警察立即貼近擋住我,那個男警察衝我說:

“如果你到馬路上,我們就開槍。”

我從兜裏掏出橫幅,那女警察立即奪下,架著我的胳膊將我推到五六米外的圍牆上,我的臉擠在冰冷的鐵欄杆上,就像好萊塢電影中的經典片斷。我想周圍的人都看著那個年輕的女警察,她大概也覺得這樣不好,放開了我,問她的同事:“還給他嗎?”男警察說:“還給他。”我接過橫幅立刻沖到路邊迎著正在通過的車隊舉起橫幅。那兩個警察也跟著我,不過這次他們沒有阻止我,男警察只是衝我耳邊喊:“……(江XX)已經過去了!”

不過幾秒鐘後,我看見在一輛普通的麵包車裏靠我一側第四個位置上那張煞白的血色全無的臉。它直直地看著我舉著的白布黑字的橫幅:江澤民十惡不赦!

我將橫幅打到所有的車都過去為止。

那兩個警察後來在BERLIN我又看見過一次。

2)一件黃雨衣

DRESDEN是原東德的大城市。我是第三次到這兒了:第一次是2001年春天的東德九天洪法;第二次是2001年夏天的易北河龍舟節洪法,兩次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而這一次我來是因為江XX要來。

我們煉功的場地在熱鬧的集市邊上,離這兒的交通樞紐不到300米,離江XX住的賓館不到500米,是個煉功發正念的好地方。幾百個不同膚色的、來自不同的國家的、穿著不同的煉功服的、說著不同的語言的大法弟子希望把法輪大法的美好傳給德國人民,也希望中國領導人能聽一聽我們的呼聲,停止迫害法輪功。

可是江XX卻一次次地與我們背道而馳。沒有人知道江XX甚麼時間出入賓館,走甚麼樣的路線,連德國警察也不知道,因為江XX為了避開我們老是提前幾分鐘變卦。越是偏僻的地方它倒越是容易出沒。

我和馬格德堡(MAGDBURG原東德城市)的一位同修到江XX住的賓館的另一側去等它,這兒已有零零星星的法輪功學員。一會兒直升飛機開始在頭頂上盤旋,警察開始將人向外趕,我們一直被趕到易北河邊上。

江XX會從哪裏過呢?我倆走上易北河橋。二戰中盟軍飛機幾乎將這座納粹控制的城市炸平,從煙熏火燎的這座易北河橋和兩邊古老建築上可見當時戰爭的慘烈。

在刺骨北風中等了近一個小時,也沒見江XX的影子。我倆下了橋,這裏仍有許多警車和警察,大概江XX還在。我倆坐在河邊的長凳上學經文。一會聽見那邊警車的警笛大作,再一會兩個警察沿著河堤從我們面前走過,邊走邊向河堤下探視:也許有甚麼東西藏在下面吧。他倆經過我們又折回來。

“證件。”男警察說。

他抄下我們的學生證號後又問:“知道是為甚麼嗎?”

“知道。因我們煉法輪功,修真善忍。”

“我們這裏戒嚴。這裏不能去(他用手指著),這裏不能去,你們從這裏(沿河的方向)離開。”

“可是我們的煉功點在賓館的後邊。”

他倆同意我們從賓館前穿過去。在把我們送到他的同事的眼光中,他倆就又探視去了。

賓館前的警察和警車大部份不在了,原來江XX早走了。只有幾個訪問團的隨行人員從賓館進進出出和幾個警察走來走去,冷冷清清的。兩個中國人站在路這邊,手裏拿著小的中國國旗,大概是剛才來歡送的,還沒散去。

我們給他們真相資料和真相光碟。老人說:“有了,有了,你看。”他給我們看他的兜。小伙子搖搖頭。“我身邊的人就有人煉。我已經知道很多了。”

……

“我在德國好多年了。單位放假,我來這兒歡迎江主席,為甚麼呢,就是讓人家看看,祖國強大了!誰說我們華人不團結!”說著老人揮揮手中的小國旗。他胸口掛著照相機,看來是一位記者。

“祖國強大,華人團結不是讓人看的!如果我們真正的道德高尚,言行一致,每個人盡力幹好自己的工作,我們的祖國怎不強大?如果每個人能用善心去對待別人,華人怎能不團結?我們的領導人走到哪兒哪兒都說我們好,還不用我們自己說。”我說。

“你嘴裏說你們愛國,可剛才那場面會給人留下甚麼影響?!”那個年輕人很激動。他大概是指剛才有學員這兒打橫幅、喊“法輪大法好”。

“大概剛才的場面給你留下很深的影響吧。在美國總統布什的就職典禮上,就有幾千人遊行示威。這場面會給人留下甚麼影響?民主!更何況我們還沒有政治目的,我們沒有組織、不要誰手中的權力,只是希望在中國能停止鎮壓法輪功。李老師說‘在不公正的對待下得允許人說話,這是人的最基本權利。’”同修說。

“你們可以回家去煉,我就不信政府還能管到你家?”

“我給你講件小事。我上大學時有一次過年回家坐小公共汽車,車費以往都是15塊,可他們要收20,我不給。旁邊的人還說忍一忍吧、算了吧。我最後就沒給。這不是叫忍,這是叫助長他們的不正習氣。我們只是在業餘時間煉一煉功,鍛煉鍛煉身體,又不影響誰,為甚麼就不能在公園煉,非得回家煉?”

同修的話使得小伙子漸漸安靜下來了。

一個多小時後警察又開始驅散人群。我倆告別這一老一少,準備穿過賓館對面的宮殿繞道路那邊去,走到半路就聽見賓館門口已有人喊“熱烈歡迎”。可是通向賓館這側的宮殿的大門站著幾個警察。我們只得快步穿過宮殿,剛過護城河,就聽見了開道的摩托車聲音。交通樞紐上沒有一個警察!我倆各自挑選了最好的位置:同修站到十字路口的最中心,我站在路的這一側。

車隊開過來了。同修打出了鮮紅的法輪大法橫幅,我沒有橫幅,我就打出了一件黃雨衣,它不是最怕黃顏色嗎!我清楚地看見其中一輛BUS的玻璃後有人在攝像,我就將黃雨衣舉得高高的。希望更多的人看見。

所有的車輛過後,最後一個摩托車上的警察收走了同修的橫幅,卻沒有收我的黃雨衣。

晚上我倆去警察局取橫幅。那個警察和我們一邊下樓一邊對同修說:

“你說謊。我查了,那上面寫的不是真善忍,而是法輪大法!”

我倆哈哈大笑。同修說:

“我不說謊:上面的字是法輪大法,下面的字是真善忍。”

當日前一篇文章: 日本學員米澤市春日洪法
當日後一篇文章: 大陸各地大法弟子同賀“世界法輪大法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