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5月30日】從未想過自己的人生歲月會在勞教所滯留一段時光,那飽受摧殘的日子如惡夢縈繞在心頭。 2000年10月19日,我被綁架至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從到女二所的第一天,就被減少睡眠時間強制洗腦。從晚11、12點延長到後半夜2、3點,並伴之以體罰,如罰蹲,時間由晚上延長到白天;罰撅時,當我累倒後,暴徒就將我抬起來往地上摔;罰蹲馬步,雙臂平舉馬步站樁,站不住時,暴徒就用手指甲掐我神經敏感部位,這樣過了40天。這一切都無法動搖我的正信,11月30日隊長黃海豔將我送到四防的屋子裏,一頓拳打腳踢後,開始對我持續一個多星期的集中迫害。在這一個多星期裏,不分晝夜地對我進行各種姿勢的體罰。如果姿勢不到位,就用針扎我;用柳條棍抽打雙手,使一雙手腫得像饅頭一樣。當我體力實在撐不住時,暴徒們把我手綁到背後,頭、腳按在一起,身體壓平。為防止我喊出聲,將我嘴堵上,用軍大衣將我頭蒙上,還將我的頭狠命地往牆上撞,頭上鼓起一個個包和粗稜子,牆壁上粘上了很多血跡。我感到顱骨出現了裂縫,天旋地轉,倒在地上,全身抖動。 暴徒們還多次用棍子劈頭蓋臉地打我,最嚴重一次,我感覺右眼被打瞎了,後腦勺被棍子隆節的地方砸爛有一釐米大小,後背都變成青紫色,腫得邦邦硬;左側胳膊和腿不能用力觸碰。有一天半夜我休克後,暴徒把我扔入廁所裝髒手紙的塑料筐內,後用冷水澆醒,全身濕透的衣服是在12月份的走廊裏靠體溫焐乾的。一天夜裏我在別人看管下去廁所,撞見了同室的一個學員,她看到我半邊臉青黑色腫得與鼻子相平,且扭歪了的臉和同樣青黑色的眼睛,嚇得她回去犯了精神病,把所有的的衣服往身上穿,還問:“甚麼時候批鬥我?”喊著“不要打我”,折騰了一個多月才恢復正常。我因此被斥責、警告不許將自己的臉被別人看見。最後黃海豔在我的手、腳、脖子和嘴施展了一通電棍後,說放棄對我工作,命令我每天面向牆壁坐著,並允許我半夜之後可以在走廊裏坐著睡覺。當我的面目恢復得不那可怕時,我帶著一隻青腫的眼睛和滿身的傷痕被送回室內,這時我已識別不出自己毛巾與牙具的圖案。回屋後繼續面壁坐著,不許回頭,從早上5點至晚上10點,除去三次廁所外不准動一點,晚上也不准許我洗漱,每天陪伴我的只有尖刻的譏笑、嘲諷和責罵。直到春節前,令人窒息的高壓氛圍有了緩和,雖然還要面壁坐著,不允許我說話,但上廁所可按正常規定的時間去了,晚上也允許洗漱了,只是睡眠時間比別人少2個小時,我傷還在恢復之中,麻木的腳趾是在回屋一個月後,逐漸有了屬於我的真實感覺。右側的頭部的兩處傷是在2月中旬之後(這時己是兩個半月)才敢觸枕頭,至今還常常作痛。 述說這一切,我並不是想感傷自己遭受的痛苦,與先於我到馬三家的姐妹相比,那些姐妹蒙受了更多的更嚴酷的非人摧殘。而我們在工作單位忠於職守、在家庭盡職盡責;在社會奉公守法;唯一不同的是我們修煉了法輪功,努力按照真善忍做人。而法輪功拯救了多少病殘的身軀,彌合了多少離異的家庭!當我們無辜被迫害時,我們想到的不是個人的得失,而是這場迫害給國家和民族帶來了深重的災難。因而,我們捨棄了工作,犧牲了親情,放棄了自己的事業和前程去反映情況,講清真相,救度著被欺世謊言毒害的眾生。 希望我們的付出能打開塵封的心靈。喚醒沉睡的良知,使更多的世人能被救度,擁有一個美好的未來,幸福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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