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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雞東縣大法弟子被迫害的部份事例
【明慧網2002年5月27日】

姓名:劉耀富,性別:男,年齡:50,職業:農民
家庭住址:黑龍江省雞東鎮平陽鄉金生村
內容:因煉法輪功,99年9月20幾號,被非法關押在雞東看守所18天,被政保科樑子義勒索1200元。2000年農曆11月14日因上京正法,被抓、被打,雞東公安局把人領回,被平陽所所長趙旺勒索3000元,雞東政保科李青華勒索3000元,在雞東關押4個月,看守所又要800元。
責任人:
趙旺:(0467)5755149宅,(0467)5584607
樑子義:(0467)5581992
李青華:(0467)5582361

姓名:賈沈君,性別:男,年齡:37,職業:農民
家庭住址:黑龍江省雞東鎮平陽鄉新發村二組
內容:我從2001年1月2日離家進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公道話,1月4日被非法拘捕,抓捕之後,270元被雞東縣局住京辦事處一姓孟的公安拿走。
1月4日下午平陽派出所趙旺帶領人上我家要人民幣3000元,當時我不拿,他們就要帶走我,沒辦法我只好上親戚家借了3000元他們拿走了,之後他們又向我勒索1000元抽取教養條子,這樣還被拘留了100天。再有被看守所勒索飯伙錢816元,雞東縣公安強
行發三本書5元一本。
責任人:
曹陽
黑龍江省雞東縣公安局,電話:(0467)5583923,郵編158200。

姓名:苑立琴,性別:女,年齡:49,職業:農民
家庭住址:黑龍江省雞東鎮平陽鄉新發村
內容:1999年7月27日進京上訪,就是為了說一句話“法輪大法好”。回到家1個多月之後,被本地派出所和縣局抓捕,拘留9天,後放回家罰款3000元。
責任人:
曹陽,黑龍江省雞東縣公安局,電話:(0467)5583923,郵編158200。

姓名:楊鳳連,性別:女,年齡:48,職業:農民
家庭住址:黑龍江省雞東鎮平陽鄉新發村
內容:自從法輪功被誣陷,我就想上訪,但不識字怕上京有困難,後來一想有師父管,還能找不著北京,於是在99年12月份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門前被惡警非法抓捕,當時惡警連踢帶打,腦袋打昏了,上車後才甦醒過來,後分流在常山勞教所,惡警進行提審,有的學員說如果說了地址姓名,連累當地政府和家裏拿錢,不說就在北京押著,我一想還是說了地址,後來雞東警察把我押回來了。副鄉長和秘書來勒索現金3300元,雞東公安局勒索現金2000元。
責任單位:雞東公安局:(0467)5583923,郵編158200。

姓名:孫淑雲,性別:女,年齡:53,職業:農民
家庭住址:黑龍江省雞東鎮平陽鄉新發村
內容:1999年7月29日來到了北京證實大法好。在京期間沒做任何違法的事情就被非法抓捕。後由雞東縣永安鄉公安派出所姓陳的公安人員接回,在京索去錢財150元,回到雞東縣拘留所拘留3天後,經大隊領導保出回家。雞東派出所罰款2000元,平陽派出所索500元,平陽派出所強行發小本資料15元,其中有牟洪雲15元,時振蘭15元,孫淑雲15元,曹福榮15元。在北京被抓以後送到露天體育廣場公安人員都給我們做了筆錄,我們大法弟子都說大法好。在京的弟子有長春的、廣州的、四川的、山東的,全國各地的都來到了北京,那一夜就抓捕了四百多大法弟子,公安人員說你們要說是旅遊的,我們就放你們,可是我們都說是煉法輪功的,我們就是要說一句真話,為甚麼要說是旅遊的呢?還有我們的居民身份證被非法扣押至今。
雞東公安局號碼:(0467)5583923,郵編158200。

姓名:任國華,性別:女,年齡:43,職業:農民
家庭住址:黑龍江省雞東鎮平陽鄉
內容:1999年7月29日來到北京證實大法好。在京期間沒做任何違法的事情就被非法抓捕。後由雞東縣永安鄉公安派出所姓陳的公安人員接回,在京被姓陳的勒索錢財200多元,回到雞東縣拘留所拘留3天後,經大隊領導保出回家。雞東派出所罰款2000元,平陽派出所勒索500元,平陽派出所強行發小本資料15元,5元一本共3本,其中有牟洪雲15元,時振蘭15元,王鳳軍15元,任國華15元。在北京被抓以後送到露天體育廣場公安人員都給我們做了筆錄,我們大法弟子都說大法好。在京的弟子有長春的、廣州的、四川的、山東的,全國各地的都來到了北京,那一夜就抓捕了四百多大法弟子,公安人員說你們要說是旅遊的,我們就放你們,可是我們都說是煉法輪功的,我們就是要說一句真話,為甚麼要說是旅遊的呢?
還有我們的居民身份證被非法扣押至今。
責任單位:雞東公安局:(0467)5583923,郵編158200。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6/2/22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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