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5月27日】廣東省消息- 近日各單位保安系統傳達文件,抓捕一個法輪功學員可得3000元報酬,來自其他渠道的消息亦證實廣東省對法輪功迫害越來越嚴酷。 據了解,這份文件來自江澤民和羅幹的內部“指示”,旨在用金錢來刺激保安人員抓捕法輪功學員,文件說,只要抓一個“還在煉法輪功的”就可獎勵3000元。 記者打電話到廣州公安局查詢,對方追問記者從何處得知此消息,並表示“還是別說了”。 另有消息,廣東某大學不久前傳達上級文件,要求教工加強學習抵制法輪功“滲透”,而出國人員則被要求作出“不接觸法輪功”的保證。 據了解,在法輪功被鎮壓之初,廣東曾有“法輪功絕大多數是好人”,“在廣東不判一個”等說法。在江澤民2000年二月到南方視察,批評廣東對法輪功“鎮壓不力”之後,廣東開始加強對法輪功的迫害。2000年二月廣東勞教了第一批法輪功學員,其中包括胡錦濤的大學同班同學張孟業。2001年初,廣東“610”機構成立、開始大批抓捕,綁架法輪功學員。 知情人透露,原廣州法輪大法輔導站負責人之一,原總後寶利集團南方房地產公司副總裁趙敬安,即是被特務在辦公室藏放200份法輪功資料,爾後被公安以此為由逮捕的,廣東警察用類似手法抓捕了大多數原廣州法輪功總站負責人。 據悉,僅珠海自2001年元月到春節就有上百名學員被抓,三水勞教所強制洗腦班已關押了800餘名被綁架來的法輪功學員。另外,2000年後,廣州沙河收容所和白雲精神病院一條龍作業迫害法輪功學員,沙河收容所用電棒、辣椒水折磨學員,把堅定者送白雲精神病院,多人被迫害致死。 資料顯示,到目前為止,已被證實的廣東死難法輪功學員已達到10人。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6/4/227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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