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5月17日】 明慧網“一位廣州學員兩年來的遭遇”一文報導了我所遭受的迫害。我現在補充我在2001年2月26被迫逃離洗腦班而挫斷的腿手術後的照片,縫了22針。姓名:楊梓威 地址:廣州市白雲區蚌湖鎮貫樹東2街29號 拍攝日期:2002-5-12 本人已離開中國。現將本人了解的洗腦班的情況彙報如下: A、地點: 廣州市白雲區石井鎮槎頭,原白雲區戒毒所醫務樓 (工作人員曾透露是租用的) 電話:020-8175****(記不全) B、非法成立的過程: 1、2000年7月,廣州市白雲區政府為防止大批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把掌握所在區域的大法學員通過公安、各級政府、單位合作,強行綁架到夏矛兵房招待所 ,因費用太高,在7月底全部轉到白雲區戒毒所。 2、2000年7月到2001年3月(或者4月) ,該機構只是臨時組織,從區政府或以下各級政府、單位抽調人員組成臨時工作組。其後,正式成為一固定部門:廣州法制學校,專門用各種非法手段強迫大法學員放棄信仰。 “2月26日(大概)在一個颱風雨之夜,我與另一位已絕食16天的同修,艱難地爬上頂樓,從十幾米高的樓上,扔下一條布,順布而落。我第一個先下,不小心剛下一點就從樓上掉下來,兩腳板的骨頭斷了、左大腿的骨頭挫斷了有3cm,關節都瘀傷了。瓢潑大雨沒有令我昏過去,那位虛弱的同修非常艱難地把我背到路邊。我們沒有太多的錢,也擔心公安的搜查,沒有馬上去醫院,在一個很偏遠的地方住下。在床上非常痛苦地過了一個月,同修為我湊齊了錢,在一個偏僻的小醫院動了手術。事實上,在我走後,蚌湖鎮派了至少3個人到北京住下等我,直到一個月後知道我腿斷了不能動才回來。” 參見:一位廣州學員兩年來的遭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