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5月14日】譯件如下: 密蘇裏州切斯特菲爾市 嘉獎令鑑於,法輪大法(也稱法輪功) 是一項根植於古老的中國傳統的自我完善的功法,由李洪志先生於1992年公開傳出;並且 鑑於,法輪大法包括四套柔和的動功和一套靜功,教導真善忍的原理;並且 鑑於,儘管法輪大法注重於提高人們的精神及身心健康,並因此在全球迅速傳播,但在中國卻得不到[江澤民政權的]承認,信奉這一使人重獲新生的信仰的人們的權利被[江澤民]剝奪了,並因修煉法輪大法而遭受酷刑;並且 鑑於,信仰自由是受美國憲法保護的一項基本權力,對法輪大法修煉者和其他任何宗教或信仰信奉者的迫害是對基本人權的踐踏,是世界上任何地方都不能容忍的。 鑑此,我,約翰.內森,密蘇裏州切斯特菲爾市(Chesterfield) 市長, 特此宣布2002年5月13日為切斯特菲爾市 法輪大法日我在此進一步宣告,全體市民以善和忍相待法輪大法的修煉者們。 此文於2002年5月13日生效。 密蘇裏州切斯特菲爾市公章 (簽字) 約翰- 內森(John Nations), 市長 證人: (簽字) 瑪莎 L- 迪梅(Martha L. DeMay), 市秘書 下載高清晰度圖片(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5/15/2207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