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5月14日】 特拉華州“法輪大法日”褒獎 鑑於,法輪大法是一種平和的、健康的身體與心靈同修,並強調真、善、忍的修煉;同時 鑑於,法輪大法自其1992年5月傳出至今,給我們社區和社會,以及全球上億修煉者所帶來的裨益,並在全球範圍內廣為世人知曉且贏得嘉譽;同時 鑑於,法輪大法超越不同種族、文化界限,增強人們的聯繫並架構起東西方溝通的橋樑;同時 鑑於,在最嚴峻的境遇中,法輪大法修煉者所展示之偉大的至善至忍之舉,深深感觸了我們、國家及世界人民的心靈; 因此,我, 州長Ruth Ann Minner,暨副州長John C.Carney,Jr., 在此謹宣布2002年5月13日為特拉華州 法輪大法日 並鼓勵全體特拉華人讚賞並支持第一州及全球的法輪大法修煉者。 (簽名) Ruth Ann Minner,州長 (簽名) John C.Carney,Jr.,副州長 編號0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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