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5月13日】明尼蘇達星報2002年5月11日報導,在州長傑西.范圖拉準備下月對中國進行貿易訪問之際,為了明確而不失機智地向他提出一項建議,一參議院委員會週五通過決議敦促州長“向中國政府領導人轉達”明尼蘇達州人對人權迫害行為的關注。 報導說此決議並不具約束效力,政府貿易廳的女發言人說范圖拉將“自己判斷”是否對中國談及人權問題。 報導提到明尼蘇達州兩個團體,流亡的西藏人和來自法輪功運動的代表在委員會聽政會上陳述了他們在中共政府手中遭受的鎮壓、酷刑和有系統的迫害。 法輪功學員趙儀燕和約翰.納尼亞說,自1999年以來,中國(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的大規模鎮壓。多達5萬人被捕,400多人在拘禁期間死亡。法輪功是一個結合了打坐和精神修煉的運動。 報導說納尼亞是居住在明尼阿波里斯市的美國公民,經營一個信息科技諮詢公司。他說去年11月他和其他35名法輪功學員因展開法輪功標語而在北京被捕。他們中包括來自12個西方國家的公民。他說他們被捕後,在審問時遭到了粗暴的對待,最後被驅逐出境。 納尼亞還說,中國的法輪功學員所受到的虐待要殘酷得多。 報導說委員會一致通過了該決議案。發起人埃倫.安德森參議員說,她預期該決議會獲得參議院的一致贊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