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5月10日】1999年7月20日以後,一場迫害法輪大法的災難從天而落。我看到師父和大法弟子遭到誹謗與殘酷的迫害後,做為一個大法弟子的我,於2000年11月,到國家政策的決策地--北京,在上訪無門的情況下在天安門廣場用橫幅表達了我發自內心的呼聲“法輪大法好!”後果就是被綁架進了北京拘留所、後送回地方拘留所。由地方“洗腦班”關進了勞教所。 一進沙洋勞教所,幹警就強迫寫所謂的“保證”,保證遵守這裏的所規隊紀,而後上大課,看攻擊師父的錄像,和破壞大法的造謠。由專門經過培訓過的幹警講荒唐可笑的謊言,進行所謂的“洗腦”。再加上所謂的“軍訓”、練所謂的“體能”,各種步伐特殊的蹲姿,加強了對我們的各種限制,由毒犯管制我們,強化性的管制、訓練,“洗腦”使人透不氣來。 進了勞教所必須要學會唱所謂的校歌,我當時看校歌亂七八糟的歌詞就唱不出來,教唱歌的幹警就認為我違犯了所規隊紀,把我送到“反省室”,經過很長時間由兩名大隊長輪流給我做工作,我當時就向她們講清真相,她們非但不聽,反而叫來了一名男“特警”帶著手銬和電警棍進來了,氣勢洶洶地把我的雙手反銬在背後,又把我按倒在地用雙腿跪地,一手抓著我的頭髮頭頂著牆,用腳踩著我的後背,另一手則拿電警棍電我的手及嘴,電了一會又用電警棍頂著我的心臟部位,最後用電警棍頂著我的命門不放,電流達到了極限,我當時眼睛都睜不開,他不知用甚麼東西撐著我的眼皮不讓我閉眼。後來開始了奴役勞動,對我來說非常艱難,我現年56歲,卻安排我挑土,在勞教所裏飽受了苦刑和軍訓,腰和腿越來越不靈活,腿和腳時常發麻,挑起擔子腰都直不起來,搖搖晃晃地,頭昏眼花心發慌,有次我都幾乎昏倒。帶我們“勞動”的幹警這才安排我的別的活。 7月中旬,沙洋勞教所氣氛也更加緊張。原來規定的口號直接換成辱罵法輪大法。不喊口號的要受到違犯所規隊紀的各種處罰。平時規定每天晚上6:30-9點有時10點、12點或看電視的時間,特殊情況除外,如果違犯“所規隊紀”,就利用這個時間或白天進行各種處罰。7月底8月初,天氣炎熱,又勞動了一天,又熱又累,幹警只給我們10-15分鐘的洗澡時間。心裏特別壓抑,在白天勞動時幾乎要昏過去,晚上又來精神折磨。睡覺時心裏特別難受,徹夜難眠。也就是在這一個夜晚大法弟子曾憲娥被迫害致死。 8月中旬和9月中旬的勞動任務是下地收花生,9月下旬與10月下旬是到處鏟草、清理垃圾。繁重的勞動,有時勞動過後,滿身的泥土,只露兩隻眼睛。陰森森的沙洋勞教所不時地傳出法輪功學員被折磨時的慘叫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