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5月1日】我曾經五次到北京正法,四次遭非法拘捕,第四次被非法判勞教一年。當我堂堂正正被看守所的小車送回家之後,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商店買一個電子鐘。此後一個多月裏,電子鐘每天勤勤懇懇、分秒不差地提醒我正點發正念。清晨的那一次我從6時50分開始,7時20分結束。 一個多月後的一天,發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當我輕輕睜開眼睛,準備結束蓮花手印時,我看到電子鐘的指針又返回到6時50分!當時我大吃一驚,是師父點化弟子正法的工作沒做好退步了?是師父鼓勵弟子在正法的路上精進不止,因而向自己先天原始的美好境界又回歸了一步?是我發正念時進入了另外空間?望著倒退的時鐘我突然悟到,這是師父要我接著發正念啊!正念除惡不是一次就能達到目的的,一定要多次做,盡可能多發正念,我立即輕輕地閉上雙眼,立掌於胸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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