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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公安幹警的申訴書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2年4月9日】我煉法輪功受益很多。但自99年7月以後,我先後因煉法輪功被行政拘留一次15天,刑事拘留一次38天,被開除黨籍,下調工作崗位,下崗、扣發下崗生活費,現在被逼流離失所,同時單位和家庭也受到株連。我認為這是對我的迫害。由於獨裁者江澤民對法輪功真實情況的封鎖,一言堂的謊言宣傳,使世人不了解法輪功,不理解煉法輪功的人,使法輪功和煉功群眾蒙冤受辱,使世人混淆了善惡,從而給中國民眾生命的未來埋下了禍根,為此我寫出此篇申訴以正視聽,望世人予以公論。

1. 幸運的生命

94年,我得了一種病,多方求治不好,而且越加惡化,後來生命只能在無望中煎熬。95年我幸得學煉法輪功。按功法要求,要從做好人做起(因為善惡有報,做好事得好報,做壞事得惡報,這是天理,對此我非常相信)。所以自從煉功後,我處處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工作盡職盡責,任勞任怨,同事間和睦相處,不記恨矛盾,做事先考慮別人,不撈公家和別人的一點好處,對家庭負責,因此,我的病好的快,不到兩個月身體康復,而且精力充沛。由於我的行為都是有利於家庭、有利於單位,有利於社會的,我本人也整天樂呵呵地。

2. 苦難的降臨

99年,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進行誹謗和迫害。我是法輪功的實踐者,我最了解法輪功的真實情況。法輪功洪傳過程中,國家的一些部門和領導是肯定和褒獎的,是有證書公之於眾的。其功法本身也經全國上億人在七年的煉功實踐中證實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這個結論也是國家有關部門考查論證的。為甚麼剝奪這上億人的信仰自由呢?由於我堅強不屈,結果上級單位多次給我單位施加壓力,我因此被下調工作崗位。我認為這是不公,煉功跟我的工作崗位有甚麼關係?下調崗位目的是迫害我。我是個正兒八經的好人,對此,很難理解和接受對我的迫害。公民在國家和社會中的安全感在哪?!

這個不公的壓力來源於北京,我認為上面不了解法輪功的真實情況,應當向上面申訴,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99年11月我去北京上訪。北京戒備森嚴,上訪無門,發現就抓,無奈我自己回來了,可是,我因此被開除黨籍,拘留15天。我一個受迫害者,按國家憲法和上訪條例依法上訪,而且動機是反映真實情況,為甚麼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卻因此又受到加害?如果沒有法律規定也罷,明明有法律不依卻按獨裁者江澤民的指示,這正常嗎?!為甚麼不允許人說話?這本身就是違背法律的。無法制、無道德約束的行為肯定是不正常的,目的也是險惡的。由於迫害的籠罩,我整天在苦難中生活。

3. 善惡不明,迫害泛濫

為了達到迫害法輪功的目的,江澤民的犯罪指令不斷升級,造成各地不法之徒對法輪功的迫害泛濫成災,從精神、肉體和經濟的方方面面都達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有的大法弟子被活活打死,有的被酷刑折磨而死,有的被羞辱、被強姦、有的被勞教或勞改,有的被長期關押,有的24小時被嚴控,有的失去了工作和家庭,有的生活困難、舉步艱難,即使這樣,江澤民又下令各地辦洗腦班,搞人人過關,摧殘人的精神。在洗腦班,吃住費自理,甚麼時候屈服甚麼時候放人,不去的強行抓去。在洗腦班中,行動受限制、受監管,不讓睡覺,不屈服的就勞教。法輪功受到如此的迫害,一個是江澤民的罪惡指示,另一個就是有些人善惡不明的原因。不要說其它的了,就單說這個洗腦班。它本身的所為就是違反現行法律的。非法拘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精神摧殘等等。但是這些違法行為盡是執法者和領導幹部們所為,這不是顛倒了善惡,混亂了法律嗎?

從道義上講,這種強制洗腦是一種不道德行為。煉功者,通過煉功病好了,道德昇華了,成為一個社會公認的好人,應該感謝師父。這是做人的一個起碼道德。可洗腦班反過來強制煉功者違心地去污衊法輪功,辱罵自己的師父,陷他們於不仁不義之中。這種洗腦是在教人做甚麼樣的人呢?不是在淪喪人的道德嗎?叫我去洗腦班,我不去,被逼流離失所。試想我的工作沒有了,現在有家難歸,家有老小,不能盡責任和義務。這一切是我的過錯嗎?!難道我非要為“五斗米折腰”不可嗎?

因我不去洗腦班,不法官員將我下崗生活費扣發了,試問:扣發我下崗生活費與我不去洗腦班有直接法律關係嗎?我不去洗腦班沒有違反任何法律,可是扣發下崗生活費是明顯的侵權行為,有法律規定的。為人迫害法輪功,不擇手段和措施,可是人們想過嗎,你的手段和措施符合道德嗎?符合法律嗎?出現的後果和責任最終誰個承擔?尤其是不講道德的行為,對一個生命來講其後果可怕的。

4. 合法申訴,講清真相

江澤民集團把法輪功學員的申訴扣上所謂“反動”的帽子進行迫害,有些人對法輪功的申訴傳單也混淆視聽,不能正確對待。從國家現成法律上講,法輪功的申訴傳單是合法的行為。因為法輪功問題是屬於政府(江澤民挾持的政府)對群眾煉功信仰的迫害引起的申訴問題。江澤民扣上“反動”的帽子,是欲加之罪。法輪功因為被迫害而進行申訴形成傳單形式是有原因的:

1. 法輪功真相傳單是在上訪無門,上訪被抓、被關押、被判刑的情況下產生的一種申訴形式,是江澤民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迫害指令造成的。

2. 傳單內容中沒有政治口號,只有個人在煉法輪功問題上被迫害的真實情況和個人對法輪功的了解認識。雖涉及到政府中的一些人和事,但都是針對直接迫害法輪功的人和事,而且是客觀的,事實的,當然也是申訴行為產生的根本原因。如果沒有迫害,也就沒有申訴行為了。江澤民不允許法輪功說話,極力掩蓋,為甚麼?

3. 傳單告訴人們法輪功出現的真相。世人難以知道法輪功在歷史的今天出現,並在世上產生這麼大的反響,其真相是甚麼,煉法輪功的人和了解法輪功的人知道。實質上法輪功的出現跟人類的未來和每個人生命的未來有很大而直接的關係。每個人對法輪大法“真、善、忍”的認識就決定著每個人對生命未來的選擇。煉法輪功的人冒著生命危險,犧牲個人利益,不求任何回報地向世人宣傳法輪功好,就是為了別人好,讓人們對生命未來有個好的選擇。由於人類道德的敗壞,將來要有劫難發生,法輪功的傳出救度世人是其真相之一。這樣的事你說不重要嗎?不偉大嗎?當然這裏涉及一個信不信的問題。試想:耶穌當年來人世傳法救度世人,被壞人釘在十字架上痛苦死去,三天後復活。如果不是真的,後人能把他當神信奉嗎?如果耶穌不以人身來世考驗人,又怎能使世人的好人、壞人得以區分呢?世間的事就是這樣,歷史過後人才能看到真相,但是後悔晚了。法輪功傳出後,只要去學煉就能祛病,就能使人的道德回升,這是人類任何理論和學說都不能體現的能力和作用,也就是說是人力不可為的。所以法輪功學員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救度世人。

當日前一篇文章: 長春真相片使獨裁者極度恐懼
當日後一篇文章: 大陸大法弟子給單位領導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