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4月9日】2002年4月7日,新加坡法輪佛學會針對最近中國官方重新炒作天安門自焚事件,企圖繼續詆毀法輪功,欺騙世界輿論一事,鄭重地提醒新加坡媒體,注意來自中國的別有用心的宣傳,並強調以下事實,重申大法學會的立場: 1. 參與天安門自焚事件的人不是法輪功學員; 2. 天安門自焚是一起精心策劃的事件,其目的在於通過自焚事件嫁禍法輪功,煽動中國乃至世界人民對法輪功的仇恨,為大規模迫害鎮壓法輪功製造藉口; 3. 法輪功嚴禁殺生,包括自殺,認為自殺是有罪的; 4. 法輪功在全世界50多個國家合法存在; 5. 在中國大陸以外,沒有一例煉法輪功自殺、殺人或自焚事件的報導。 新加坡學員呼籲本地媒體站在客觀、公正的立場上報導法輪功新聞,給新加坡人民一個真實、全面的法輪功信息,以免誤導本地民眾。真正地為新加坡國家名譽負責,為人民負責,從而給新加坡帶來一個美好的未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