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4月8日】我是愛爾蘭三聖學院電腦科學系的碩士生,同時也是一個法輪功修煉者。1999年12月底我回中國過聖誕節。在國內期間,我曾到過北京的信訪局為法輪功呼籲,在信訪局被警察抓起來,並把我和其他的一些上訪的法輪功學員押送回我的家鄉長春市公安局。儘管他們後來讓我的家人帶我回家,但他們沒收了我的護照,這樣我就不能及時返回愛爾蘭繼續我的學業。2000年5月13日我去看望一個北京同學時在他的宿舍被捕。這次我被拘留了一個多月,之後被遣送到團河勞教所,一直關到2002年3月12日。其間我被非法拘禁長達22個月之久。 團河勞教所的勞教人員宿舍中有魚缸,有電視,有書桌,為迫害法輪功學員而組成的所謂大隊裏有圖書室,勞教所的院子裏有草坪、籃球場,養著鹿、兔子、孔雀、雞,看上去像是個寧靜的動物園。但暗地裏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的洗腦迫害從沒停止過。所謂的“春風化雨”是在你接受了他的強制洗腦後的虛偽表演;相反,如果一個法輪功學員不放棄自己的信仰,那麼迫害臨頭是不可避免的。 警察明知道強制改變不了人心,很多人出去還煉,它們也要逼人表示接受洗腦,寫“認罪認錯書”,“悔過書”和揭批法輪功的材料,揭批法輪功的材料還要念、錄像,以便拿去給更多的人洗腦。他們清楚地知道法輪功學員把對真善忍的信仰看得很珍貴,卻一定要逼迫人做違背自己信仰的事,根本不在乎我們受到的精神折磨。 團河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主要手段就是毆打、體罰、不讓睡覺和多根電棍同時電擊。在法輪功弟子對勞教所內迫害法輪功弟子真相揭露和國際社會對勞教所內人權狀況的關注下,勞教所內的人權狀況沒有任何實質改善,而是迫害得更加熟練,做得更加隱蔽。大量的資金投入改進了表面的硬件環境,以此來矇蔽外界,而對於迫害的內幕,參觀者和媒體是不容易知道的。 就拿我自己的經歷舉例來說,我在該勞教所第一個月的一天裏,曾經被十個犯人毒打過,他們後來告訴我是警察命令他們這樣做的。他們用拳、腳和膝蓋,猛擊我的身體,我的大腿被打得黑紫一片,兩個星期不能走路。 體罰的主要方式是“軍蹲”和靠牆“飛著”。軍蹲是從站立姿勢一腳向前邁半步,然後蹲下。時間長了後腳會麻木直至完全失去知覺,癱倒。“飛著”就是對著牆站立,頭朝下彎向腳,背和手臂貼牆。時間長了腿會顫抖,頭暈。在新安勞教所期間,我第一年勞教期結束前兩週裏,四大隊大隊長李濟榮指使該隊及少教隊多名勞教人員不讓我睡覺,每天十多小時按著我進行“軍蹲”和“靠牆飛”體罰,被連續折磨了長達兩星期。我被他們整天鎖在椅子上。白天,幾個犯人對我大吼大叫,打我的頭,踢我的腿,當時我的腿直往下流血。頭兩天他們不允許我閉眼一分鐘,他們命令一些犯人在晚上輪流值班監視我,當我的眼睛閉上時,他們馬上推醒我,後來他們只允許我在每個晚上在一張小小的凳子上休息一到兩個小時。他們強迫我做所謂的“軍蹲”和“飛著”每天長達十個小時。記得當我向申永勝科長反映這種體罰虐待情況時,他說:“我們就是要逼著你轉化。”這種體罰的結果是,直到現在我大腿中部往下一直是麻木的,腳走路站立稍多就痛,腳感覺不出穿沒穿鞋。這就它們對外自詡的所謂“春風化雨”。 在團河男子勞教所我受盡了各種折磨,比如被用七、八根電棍電、被摁在臉盆裏坐著再塞到床底下,然後好多人一起坐到床上去壓、長達三個多月每天都蹲到凌晨三點才讓睡覺,不到清晨五點又被叫起來。 2001年下半年,有一次我們所有未洗腦的和所謂“轉化得不徹底”的人被集中到一個地方看錄像,後來才知道因為當時有外界記者進到勞教所採訪,在外面勞動和做運動的都是“轉化”得符合他們要求的。有三個人接受採訪,稱讚了勞教所的生活條件和人權狀況,後得到勞教局嘉獎提前解教。有媒體還稱讚此次接待媒體的公開性,允許隨意找勞教人員談。其實他們哪知其黑暗內幕。 在2001年10月,在舊西樓成立了“攻堅班”專門對付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攻堅班”是對剩下的未轉化人員,特別是快到期解除勞動教養的人組織的洗腦班。特點是環境完全隔離,在一個單獨的樓裏,每人一屋,隔離的環境裏它們迫害法輪功學員更方便、隱蔽,進行圍攻的人更多。白天整天談話,晚上睡覺也有人看著,最後的體罰和電擊才是攻堅班的實質手段。由於隔離的環境,體罰和電擊迫害的情況不會被泄漏出去。我被關押在“攻堅班”期間,看到同在一個走廊裏的路樹明突然有一天走路瘸著腿,深知這是體罰虐待所致。送到“攻堅班”的學員如果到臨解除勞動教養時還不轉化就會被電擊。 我看到另一名法輪功學員秦尉在2000年剛到團河勞教所時,在三大隊期間,整整兩個星期一點不讓睡覺。其間還被迫進行長時間的軍蹲體罰和強制勞動,致使他多次暈倒,兩腿疼了半年多。晚上不讓睡覺,讓他包筷子,就是把一次性木筷子包一層紙,有一次他已經完全喪失意識,下意識地把一根筷子包了一層又一層,成了一厚卷。 離團河勞教所很近的一個院裏還有一個地方叫調遣處。判勞教的人先送到勞教人員調遣處,在那裏過一段時間再送到團河勞教所。調遣處是一個更邪惡的地方。一送進調遣處的門,就脫光衣服,用電棍電,要求大聲答話(實際是喊〕和低頭,聲音稍小或頭稍抬一點就電擊。在那裏勞教人員除了睡覺整天一直都得很深地低著頭,脖子非常痛,院子裏整天電棍聲不絕於耳。不讓家屬接見,每天上廁所次數是定死的而且時間很短,常有人來不及大便而拉在褲子裏。 我釋放前兩週,先是兩天沒讓我睡覺。我見到紀檢科廖科長時彙報了不讓我睡覺的情況,他沒表態,說會向所長彙報。後來我見到所長,要跟所長談,所長根本不聽我說話,揚長而去。當天晚上,五個警察對我進行了電擊,這五個警察是:管理科科長蔣文來,教育科科長楊某,教育科副科長姜海泉,和兩名“攻堅班”警察。當時蔣科長還說:“這就是你找所長的結果。”那天他們5個警察先在地上放一床板,用好多帶子把我的兩腿、兩腳、身體、頭都綁緊在床板上,綁頭的帶子從牙縫勒過來,然後用六根電棍同時在全身各處電擊,電壓高達幾萬伏,使我全身電麻和劇烈地抖動,肌肉痙攣,喘著粗氣,喉嚨很乾,一條腿痙攣。幾天後,勞教局教育處警察徐某到攻堅班問我有沒有警察的違紀現象,我問他:“五個警察用六根電棍電我,你認為這事怎麼樣?”他說:“這是嚴重違紀。”但緊接著又說:“你有甚麼證據嗎?有別的勞教人員在場嗎?”後來乾脆直接抵賴:“攻堅班一共才三個警察,不可能有五個人啊。”最後還威脅:“你要是不怕自己解教受影響,你就說,我就給你作筆錄。” 我不是唯一的被迫害者,在那裏所有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修煉者處境都很艱難。我樓上的一個修煉者被打成癱瘓。它們電擊有的人時,採用的方式更野蠻——多個警察用皮鞋踩著被害者的四肢和臉進行電擊。團河勞教所原五中隊中隊長姜海泉用兩根電棍集中對一法輪功學員頭部進行了半小時的電擊。許多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修煉者,都受過良好的教育,有些是碩士或博士,還有一些是大學教授。我的家庭也受到很大的傷害,我的母親在我被非法關押期間每晚都很難入睡。很多遭到非法關押的法輪功修煉者,他們的子女孤身在家無人照料。因他們在迫害中被關押,很多家庭破裂了,其中很多人的家人沒有生活來源。以上這些只是他們所謂“春風化雨”內幕的一部份。 順便一提,他們即便這樣殘害法輪功學員,還時時圖謀進一步把法輪功學員當成它們邪惡宣傳的工具。中央電視台播放自焚事件的第二天,2001年正月初八,“焦點訪談”採訪曾到新安勞教所對我進行所謂的“採訪”。記者問我看了自焚事件的報導了嗎, 我說看了。他問我:自焚的是不是法輪功學員?我說我哪知道啊,我又不認識他們。他又問:你認為是不是法輪功學員?我說:法輪功沒教人自焚,如果有誰自焚那是其個人問題,自己負責。他再次重複地問:你認為自焚的是法輪功嗎?我說:我不認識,不知道。我告訴他們:“這問題不重要,就算他練過法輪功,他幹甚麼壞事就都賴法輪功了?”還有一次是2001年11月,這次好像是很正面,從我大學的生活談起,談了很長時間。“焦點訪談”和一個英語節目的記者各採訪了半個下午。我談了很多正面的真相。節目都沒播,看來只是演戲和尋找利用我的機會。 我重新獲得自由的前一天晚,作為每個勞教人員釋放之前的必做工作,監察科長和政治部主任又向我調查在所期間受體罰虐待情況。我以前提都沒有用,現在提只能影響我出所,我就說:沒甚麼想說的。在這個時間來問我也就是想讓我沉默。其實勞教所裏還有檢察院的駐所檢察室,原則上可以對勞教人員和警察的違法行為依法訴訟,但我們根本沒有任何渠道能向他們反映情況。所以勞教所裏對法輪功學員以違法違紀手段進行迫害,各級警察從上到下是很清楚的,他們在相互包庇掩蓋,這就是對法輪功的邪惡鎮壓在基層得以大規模實現的內幕。 希望善良的人民看清真相,不要再受謊言宣傳的矇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