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4月7日】我是1998年8月份得法的學員。以前,我是一位疾病纏身的人,家庭不和睦,自從修煉了法輪大法身體得到了淨化,人生觀發生了改變,法輪大法確實是好功法,他使我們全家人受益。 這麼好的功法卻被當權者迫害,我一定要為恩師討回清白,要求政府允許我們有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 我於2001年7月5日踏上了去北京的列車,當時的心情是多麼的激動。當我來到天安門廣場的時候,看到許多便衣警察,還有許多旅遊團排著隊瞻仰毛主席紀念堂,廣場上還有外國的旅遊的。這麼多人正好是我弘法的機會,我向一群日本人弘法,他們說不知道法輪功,我向幾位美國遊人大聲說:“你們知道法輪功嗎?”他們高興地向我伸出兩個指頭,我說:“這是一個好功法,你們回去也煉吧!”他們微笑地點點頭。然後我就打坐在廣場上,大聲高喊:“法輪大法好!還李老師清白!允許我們自由煉功!”有幾位旅遊的人高興地對我伸出大拇指,還對著我拍照。 就這樣,我坐了不知多長時間。後來我想,這樣別人還看不到,不如打一條橫幅。我站起來向軍事博物館走去。我一看,這裏的人也特別多,我就又盤腿打坐在這裏,又高聲喊道:“還我們李老師清白!允許我們有合法的修煉環境!”一下子我身邊圍了好多人,便衣警察過來拉我起來,一個人對我拍照,被警察蠻橫地奪照相機,我大聲喊道:“不要干涉別人的拍照權利。”一個警察小聲地對另一個警察說:“不要打她,這兒人多。”拿著對講機叫來一輛警車,他們把我拉上警車,警車上一個警察對我罵。我就這樣被拉到天安門派出所。 到派出所後一年輕警察問我:“你是從哪兒來的?”我不告訴他,他就打我耳光,還罵我。過了一會兒,又一個人過來問我,我仍不告訴他。我就被關進了一間牢房,我躺在椅子上就呼呼大睡起來。當睡得正香時,過來一個人把我叫醒,他看著我說:“你有病吧?”我搖搖頭,他說:“你說一句法輪大法好。”我大聲說:“法輪大法好!”他轉身走了。過了一會兒,又幾位同修被帶到這裏,連我一共是七個人。 我們幾個被駐京辦的人認領我們,我們幾個發正念。我們幾個沒有一個人說出家庭住址的,他們就說:“你們說了吧!不然今天晚上對你們要用刑的!”不管他們說甚麼,我們也不聽。傍晚時候,我們幾個被拉到了密雲縣看守所。在看守所,我們幾個分別被排上了號,我是7號。審我的兩個惡警對我非常兇,對我拳打腳踢,對我潑涼水,他們問我啥,我就是不回答,我說了一句:“打死我我也不說。”我聽見惡警說:“我算玩完了。”正在這時,過來一位惡警,問:“有結果沒有?”他兩個回答:“打死也不說。”他過來就對我狠狠地使勁地打我耳光,那兩個惡警也接著打,一位惡警拿了一個水杯照著我的鼻孔猛地一倒,嗆得我喘不過氣兒來,倒了許多次,最後一次把我嗆得特別難受,我當時想,有師在有法在甚麼都不怕。這個惡警又拿起電線繩,惡狠狠地說:“我勒死你算了。”誰知,他輕輕一勒就鬆手了。這時又過來一個惡警,大聲吼道:“我不相信你不說!”有兩個同修忍受不住酷刑說出了家庭住址。那個惡警拿著電棒使勁電我全身,電著電著,惡警說:“跑電,跑電。”隨後,又對我潑冷水,又一個惡警說:“我今天非制服你不行。”又打我耳光,過來一個打我一陣耳光。一直打了幾個鐘頭,我一直不說,最後,他們無可奈何,把我送到了女號裏。 我們住的是17號,我們6位大法弟子。第二天,那兩位吉林的被當地的人來接走了,第三天,不知道是哪裏的人來認我,可能審我的時候,聽口音像陝西人,我搖搖頭拒絕了。在看守所第11天,又進來一名當地的大法弟子,姓王,今年32歲,她是第三次被抓進來的。她的膽量和氣質,令我們幾個都佩服,我們幾個在她的帶領下煉功,號長允許我們煉功。那兩個犯人對我們強加干涉,那裏邊的管教把王戴上手銬,他說:“殺雞給猴看。”當時,惡警問我們還煉不煉,如果我們說還煉,他們就給王加罪。當時我心裏七上八下,不知怎樣做,非常痛苦。王戴著手銬被提審了,回來時候,銬子被打開了,我看見王,哭著,我倒在了地上,號長說我有病,打報告給管教。王對我說:“這是老師點化你,讓你出去。”就這樣,我在被拘留15天時,被放出來了。還有一位姓李的,當地人;2號、1號是石家莊的大法弟子;4號是東北的大法弟子;6號男弟子,不知道他們現在情況。 當我從北京正法回來時,家裏被鎮政府鬧得天翻地覆,親朋好友個個遭受到常人無法忍受的痛苦。在這十幾天內警車不斷,高音喇叭大聲吼叫著,後來我們村上的幾個人對我說:“不要煉了,嚇死人了。”我說:“他們邪惡就是(想)嚇人的,我看沒有嚇死一個的。法輪功是正法,是宇宙大法,我一定要修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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