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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議員:“我強烈反對中國(江澤民)政府對法輪功支持者們的鎮壓”
【明慧網2002年4月6日】美國國會議員小肯尼斯.本森2002年3月27日致函支持法輪功。

親愛的X先生:

謝謝您就法輪功學員在中國遭受迫害與我聯繫。感謝您讓我知道您對此重大事件的意見。

自1999年以來,上萬名法輪功修練團體的成員被中國[江澤民]政府機構拘留。中國[江澤民]政府於1999年將法輪功定為“x教”加以禁止,擔心法輪功的人數和組織能力可能對XX黨統治構成挑戰。自那時起,中國警方和國家控制的媒體對法輪功發動了殘忍的鎮壓運動,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被送去勞教,人權組織報告至少200名法輪功學員在警察的關押中受虐待而死。根據這些報告,被拘留的法輪功學員們的睡眠被剝奪,拘留所管教們對他們施以性虐待、毆打、電棍擊打,並讓他們在嚴寒中挨凍,逼迫學員們放棄法輪功。

我強烈反對中國[江澤民]政府對法輪功支持者們的鎮壓。應您的要求,我最近在一封國會信件上簽名,敦促布什總統在2002年2月訪華期間提出法輪功遭受迫害的問題。和平集會與言論的權利是國際公認的人權,中國政府有責任保障這些基本人權受到保護。中國[江澤民]政府應當自律,不能對那些只是行使國際公認的和平集會與言論權利的人們施加刑罰,這是至關重要。請您放心,我將繼續關切這個情況的發展,若有機會在國會眾議院就相關的議案進行投票的話,我將記住您的意見。

再次謝謝您花時間告訴我您的意見。如果我能還在此或任何其它事情上為您提供進一步幫助,請不要有任何顧慮與我聯繫。

致以最美好的個人祝願。

誠摯地,

小肯尼斯.本森(Kenneth E. Bentsen, Jr.)
眾議院議員

當日前一篇文章: 華爾街日報:法輪功學員提出訴訟 控告江澤民的鎮壓手段
當日後一篇文章: 國際人權協會澳大利亞分會致澳外長唐納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