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二年四月六日】最近在我身邊發生了兩件小事,引起了我的一些思考,現寫出來供參考。第一件事情是有一個弟子跟我講,她近來對自己過去在勞教所的行為及出來後的聲明又進行了嚴肅的反思,認識到那個「聲明」簡直就是一份常人寫的檢查式的、表面的形式上的東西。為甚麼會這樣?是因為並沒有從根本上認識到自己犯錯誤的根源,現在面對自己的執著深挖下去,「我為甚麼會犯這個大錯?」最終看到了自己的本質上的人的東西,從而又寫了一份「再聲明」發表網上。第二件事情是另一個學員做了錯事後,認識到錯了,聲明了,離開家了,嘴上也講出來不是躲藏、是為了做正法之事。但過年動了回家之念,一到家就被抓住送去「洗腦班」,不幾天就又在壓力下屈從。後來問他咋想的,他也知道錯了但只是說後悔回家,也許以後他還會再一次聲明。這兩件事情的發生使我想了許多:所有聲明的學員都講要堅定大法,不會再變,可到關鍵時刻為甚麼有人還是不行,這問題出在哪了?兩個事例好像已經給出了答案。 我也曾經發表過宣布從新修煉的「嚴正聲明」,但我是否已經找到錯誤的根本原因,是否已經去掉了那個怕心和執著?如果根本上沒有解決犯錯誤的根源,就是聲明寫的再堅定也沒用。聲明後再度被洗腦犯錯的人不止一個,也常聽到一些學員講,自己的糊塗是因為誰誰甚麼甚麼把他給騙了等等。我現在認識到這都是向外找藉口,這種思想與對待自己錯誤的態度是十分危險的,如果不解決根本的問題,即使聲明了,並且沒有再被抓洗腦,但內心沒有達到標準,上邊照樣不收,不合格。所以聲明只是我歸正自己的第一步,只是我從新溶入正法洪流的開始。 換一個角度講,聲明對於一個犯過錯誤的學員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和必須要做的,也是偉大慈悲的師尊給予我們這些修煉者唯一的一次機會,應該萬分的珍惜才是,同時也應該十分嚴肅對待。從修煉角度講,聲明確實標誌著一個學員從新開始和放下了一些執著,但是聲明不能代替其它,更不能留於形式。 剛從勞教所出來時,一看法,師父說轉化不對,那就改,說應該聲明,那就聲明。好像挺明白,但內心並沒有對錯誤所帶來的後果有明確的認識,也沒有深刻的、清楚的找到所犯錯誤的根源,更沒有那種發自內心的痛悔。師父講:「作為一個修煉的人,這個污點如果不能洗刷掉,將意味著甚麼,你能想像的到嗎?」(《精進要旨(二)》〈路〉)近來在漫漫的思考中,我逐漸體會到師父這句話的份量,從我的內心深處,從生命的久遠那裏返出一種深深的對自己給大法帶來副作用的痛悔,這是我生命的恥辱,必須用救度世人的正念正行加倍洗淨! 在這裏我向所有堅定走過來的大法弟子雙手合十,願我們共同互勉、完成歷史賦予我們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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