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4月3日】 美國國會眾議院 華盛頓特區,20515-1006 2002年3月16日 親愛的XX: 謝謝你就法輪功問題給我寫信。很高興得到你的消息。 正如你所知,眾議院於1999年11月18日通過了第218號決議。這項決議表達了國會要求中國政府應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意旨。這項決議是由新澤西州的共和黨眾議員克瑞斯.史密斯議員於1999年11月2日提出的。眾議院進行語音表決通過了這項決議。遺憾的是,它沒能通過參議院,也未再次在眾議院提出。 我很高興眾議院通過了這項決議,我將繼續敦促中國政府停止迫害法輪功。我一定繼續為反對任何地區的宗教偏見和歧視而鬥爭,並促使中國政府改善它的人權記錄。我希望最近授予中國2008年奧運會舉辦權能夠將國際焦點引向中國,敦促中國政府在改善公民人權的方面做得更好。 謝謝你的建議和反饋。如果今後我還能為您提供幫助,請再次與我聯繫,不需有任何顧慮。 誠摯的 強尼.阿薩森(Johnny Isakson) 眾議院議員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4/4/2059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