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4月28日】法新社雅加達4月25日消息,一組印度尼西亞法輪功修煉者星期四起訴中國駐雅加達大使館上個月強求警察取消他們在使館前的集會,訴訟要求53萬9千美元的賠償。 印度尼西亞佛學會的負責人利曼.科尼亞萬(Liman Kurniawan)說,他們向南雅加達地區法院遞交的50億1千萬盧比亞的訴訟是因為「中國大使館官員干擾」這個團體3月3日的集會。 科尼亞萬告訴法新社記者,「事情發生時,我們已經獲得警方的許可,可他們卻因大使館官員的干涉而撤銷了許可。」 消息說中國大使館官員已經證實,他們就其所謂的「XX」的遊行計劃與警方和政府官員進行了談話。 消息說第二天這個團體設法在使館外舉行了6小時的和平集會。 科尼亞萬說,為了「我們的聲譽」,我們必須起訴。 這兒的中國大使館的新聞官員告訴法新社說,使館「尚未聽說這個起訴,他們將就此事做進一步的了解。」 消息說中國(江澤民)在1999年7月禁止了法輪功。人權團體說,自禁止以來,估計有幾百名法輪功修煉者被監禁,數萬人被關進勞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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