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4月25日】4.25萬名法輪功學員上訪三週年前夕,新華社頭版頭條發表文章攻擊法輪功,稱其“充當了造謠中傷、無端指責中國政府的‘急先鋒’”、“損害了中國的國家形象”等等,這些指控去年有過、前年有過,而在1999年7月20日公開鎮壓法輪功和4.25上訪之前,卻從未聽說中國官方有過此類指控。 相反,同樣是新華社1999年6月14日在中央電視台播發的《接待部份法輪功上訪人員,中辦國辦信訪局負責人發表談話》中稱:“甚麼‘公安機關就要對練功者進行鎮壓了’”,“這完全是無中生有、蠱惑人心的謠言”;“再次重申:對各種正常的練功健身活動,各級政府從未禁止過;人們既有相信並練習某一種功法的自由,也有不信某種功法的自由。” 由此可見作為中國官方喉舌的新華社是如何信口開河、顛倒黑白,其所稱的“謠言”或否認的卻都是事實,而其指控的或認定的才真正是“造謠中傷”。 另一方面,文章中新華社所作的指控都是發生在鎮壓之後的事,那當初鎮壓法輪功憑何依據?!再者,新華社等作為新聞媒體一再超越國家法律隨意給他人定罪,而國家司法部門形同虛設,如此肆意踐踏國家法律已構成嚴重的犯罪行為,這在任何一個法制國家都會受到法律制裁。 眾所周知,1999年4月25日,因天津發生誣陷法輪功事件導致數十名法輪功學員被警察抓捕、毒打,上萬名法輪功學員在北京府右街國務院信訪辦和平上訪,在得到國家領導人解決問題的答覆之後當日隨即散去,這本是憲法保障人民的上訪權利,可就在官方媒體新華社否認鎮壓月餘,中國當局在無任何法律依據、未經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公然對法輪功施行大規模鎮壓。 而直到鎮壓數月後,才由人大進行所謂的立法,然而在立法前和立法後對法輪功的鎮壓迫害都完全不受法律約束。到目前為止,經證實的就至少已有四百多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而實際死亡人數則達上千人之多,數以萬記的法輪功學員未經任何法律程序被關押在監獄、勞教所、看守所、精神病院等處,飽受慘無人道的酷刑折磨,最近新華社自己都承認僅遼寧馬三家勞教所就監禁了近千名女性法輪功學員,更有無數學員被剝奪工作、學習乃至基本生存的權利。 僅僅因當權者一己之私,中國當局竟將上億無辜善良民眾當作敵對面任意迫害,他們並不反對政府,也沒有任何政治訴求,只是要求憲法賦予他們的信仰權利,單憑這一點,在這樣一個自稱是“人民的國家”裏,誰在損害國家利益和形像不是十分清楚了嗎?!據報導,在去年年初的中央政治局會議上,有領導人稱對法輪功的鎮壓造成民族的內部份裂,其程度不亞於美國的越戰爭議和種族歧視民族創傷,事實也證明了這一點,而給國家和人民造成嚴重傷害的歷史罪人正是江澤民集團。 在濫用軍、警、特等專政機器殘酷鎮壓的同時,江澤民當局還動用宣傳、外交、經濟等國家資源打壓法輪功,直接耗費在鎮壓上的財政資金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已在成百上千億以上,為向各國政府施壓,江澤民當局不惜以犧牲經貿、雙邊關係等國家利益要挾或作為交換條件,每年中國都為聯合國人權會議花費數以億計的資金遊說,這一切都只是為了維護鎮壓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的個人意願。 在被剝奪了信仰、表達意見、申訴乃至生存權利之後,天安門廣場成了大陸法輪功學員唯一能讓世界聽到迫害真相的地方,而海外法輪功學員也只有通過有中國領導人參加的各種大型活動以及各地使館領館向中國政府和國際社會申訴,呼籲全世界善良人士和國家團體主持伸張正義,制止江澤民集團的血腥鎮壓,他們一直堅持體現真善忍的和平方式,並一再申明法輪功不反對北京申奧等等,法輪功學員之所為何過之有?! 而各國政府、人士和團體也都是本著國際公認的人權標準和善良正義之心譴責鎮壓法輪功,事實上,若沒有江澤民當局以經貿、雙邊關係等國家利益交換與要挾,各國政府對迫害法輪功的譴責之聲會更大,甚至會採取具體行動制止江澤民集團的鎮壓和虐殺,然若沒有血腥鎮壓、殘酷迫害,又何來法輪功學員向國際社會講清真相?!如此看來,究竟誰在損害中國的國家利益和形像,豈不更加如日昭昭了嗎! 然而,江澤民集團豈只是損害了國家利益和形像,鎮壓法輪功不僅僅是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而且從根本上摧毀了中國的國家法律、政府信用和社會道德,隨之而來的假惡暴泛濫成災、貪污腐敗猖獗、官匪警沆瀣一氣、黃賭黑毒盛行,致使國有銀行壞帳比例驚人,竟達數萬億元之多,國家整個金融系統隨時都有徹底崩潰的危險,而由貪官污吏帶到海外的外逃資本達數千億美元,同時上億國有企業工人下崗,貧富差距遠遠超出國際警戒線,各種社會危機日益激化,隨時都可能一觸即發。 對善良法輪功煉功群眾的迫害已帶來了這種種惡果,江澤民當局還在繼續造謠誣陷、欺騙民眾,藉此掩蓋和維持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發展下去終會將國家和人民帶進災難的深淵。作為任何有良知的愛國人士和全世界正義人士,人人都應站出來反對江澤民集團禍國殃民的血腥鎮壓,將迫害法輪功的真相廣而傳之,這不僅造福於廣大的中國民眾,也會給我們自己帶來美好的未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