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4月24日】日內瓦23日消息: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在星期一通過一項議案,由國際組織和一些國家成立專門的機構,定期檢查一些國家和地區對監獄犯人使用酷刑的情況,以防止濫用酷刑、侵犯人權的情況發生。這項由哥斯達黎加提起的議案獲得了29票贊成,10票反對,14票棄權。反對的國家包括中國、古巴、日本、利比亞、馬來西亞、尼日利亞、沙特阿拉伯、韓國、蘇丹和敘利亞。 該項議案是對1984年聯合國反酷刑條約的補充。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建議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採取同樣的措施,並且在聯合國大會上儘快通過。
自由亞洲電台: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通過建立反酷刑機制的決議 2002-04-23 MC: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日前通過有關建立國際反酷刑機制的決議;中國等十個國家對該決議草案投了反對票。請聽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楊家岱的採訪報導。 VOICE: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星期一通過的這項決議的全稱是“反酷刑公約非強制性補充決議”。聯合國1984年通過的反酷刑公約確定了反酷刑的原則,但沒有規定具體措施。這次通過的決議則要求成立國際反酷刑機構,是對84年反酷刑公約的補充;所謂非強制性,是說聯合國各成員國可以簽字,也可以不簽字;而決議只對簽字國有約束力。決議將在獲得聯合國大會通過後生效。 聯合國一位表示不便透露姓名的反酷刑官員在接受自由亞洲電台採訪時表示, ACT: “有了這項決議,反酷刑工作就又前進了一步。國際社會將能夠通過根據這個決議所成立的反酷刑委員會分會,對決議簽字國的反酷刑公約的執行情況實行監控,包括對所收到的有關違反反酷刑公約的投訴進行稽查。” 國際人權組織“防止酷刑協會”幹事長湯普遜對決議作了如下說明, ACT: “現行的反酷刑公約只是規定了反酷刑的義務,沒有有關防止酷刑的細節。星期一通過的決議,則提供了切實可行的措施,以便協助並促進有關國家履行反酷刑公約。在目前,偶爾也有律師、非政府組織成員或者議員察訪某個的國家的監獄,但是他們的行動往往受到限制,一般來說,也不能會見酷刑受害者。新的反酷刑機制建立之後,這個情況將得到改變。另外,決議還提議各國成立自己的酷刑預防機構。” 湯普遜說,一些國家對這項決議的意義缺乏認識: ACT: “一些國家感到讓國外的有關專家和律師察訪他們的監獄的作法有問題。這些國家不了解聯合國這個決議的真實意圖,在於鼓勵各國監獄當局與國際專家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聯合國反酷刑官員也表示, ACT: “反酷刑問題是個敏感問題。各國的監獄都是封閉的地方。根據決議所設立的國際機構的人員不僅可以走訪警察部門和普通監獄,還可以走訪戒備森嚴的監獄。有些國家認為這裏涉及主權問題。一個國家如果在決議上簽了字,它就不便阻止國際稽查人員的訪問了。” 但是,這位官員表示,這個決議預計有可能在聯合國大會獲得通過: ACT: “贊成這個決議的國家佔相當的多數,所以決議在聯合國大會通過的可能性很大。” 湯普遜也說, ACT: “我們對聯合國大會通過這個決議是樂觀的,因為這個決議不是為了譴責任何國家,而是為了幫助這些國家。任何國家都不必多慮。” 在談到中國的時候,湯普遜說, ACT: “中國顯然存在使用酷刑問題,不過許多其它國家也存在這個問題。我們有意幫助中國政府認真地、有系統地對付酷刑問題。我們對說服中國政府接受聯合國的決議是樂觀的。” 據法新社報導,聯合國有關建立反酷刑機制的決議在人權委員會的表決結果是:29個國家贊成,14個國家棄權,反對的10個國家除中國外還有古巴和日本等國。 這是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楊家岱的採訪報導。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4/27/2140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