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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沙河收容所以「辣椒水」、「高壓電棒」、「精神病室」為「執法」手段
文/大陸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2002年4月24日】大陸廣州市沙河收容所和廣州白雲精神康復醫院是同屬廣州市政府的福利機構,2000年6月18日──12月期間,這裏非法關押了數百名法輪功學員,其中關押最長的達9個多月,稱之為無限期,不算刑期的「合理關押」。這所國家民政部門的福利機構在公安部門的控制和驅使下,用「辣椒水」、「高壓電棒」、「精神病室」為「執法」武器迫害法輪功學員,其手段比起二戰期間的「法西斯」更凶殘。人民的生命和鮮血成為他們追逐個人名利和地位的途徑。

這間收容所是南方沿海城市最大的收容機構,每天新的人流量達一千多人次,收容所以地獄式的手段虐待被送到此的人們,在非人的迫害中所有人只能妥協,否則性命難保,由家屬繳納販賣費後才能逃出魔掌,這裏被抓的人是收容所賺取金錢的籌碼。

收容所的管教瘋狂變態地虐待法輪功學員,罪證如下:

罪證記實一:

2001年6月18日前後,許多外出煉功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押送到收容所,這裏的管教立即採用「辣椒水」、「高壓電棒」對學員進行折磨,其中一名女學員以絕食抗議這種罪惡行徑。當她絕食二十幾天後,管教再次搜她的包,發現一本《轉法輪》,女學員全身抱住《轉法輪》,管教對其用高壓電棒進行又一次毒打,這名學員一直沒有鬆開抱著書的手,管教見她已奄奄一息才揚長而去,一會又派來幾個公差將女學員抬到「精神病室」,吊在鐵窗上,繼續拳打腳踢。面對如此不公的虐待,法輪功學員要求馬上停止這些慘絕人寰的迫害,無條件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學員們被迫害的情況被越來越多的世人知曉,每天被遣送來的收容人員數量不斷增加,收容所害怕這些駭人聽聞的罪行曝光,只好暫且收斂惡行。

罪證記實二:

2000年7月初,一批又一批的大法弟子被各處公安機關非法關押後,押送至沙河收容所,大法弟子們提出必須馬上結束非法迫害,無條件釋放所有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收容所的答覆是:廣州公安局決定,由他們說了算。學員們一次又一次地要求和市公安局對話,但都被拒絕,直到7月下旬,市公安局610辦公室的官員來收容所,學員們再次提出對話的要求。開始收容所的管教不同意將學員放出倉門,後來又改變主意讓全體女學員們到一樓小操場集合。學員們要求和市局610的官員對話,但收容所的一名邪惡管教竟謊稱大法弟子想逃跑,在辦公室大喊大叫,報告給市局610的人,接著指揮女管教左手持「辣椒水」、右手執「高壓電棒」凶殘地對全體大法弟子進行虐打,緊接著幾十名男管教也加入了毆打的行列,即刻將女學員們打倒在地。有的女學員的太陽穴被電棒電擊得火花直冒,「撲通、撲通」電棒重擊在學員們的全身上下,許多女學員已經被打昏過去了,邪惡之徒仍用電棒擊打學員的太陽穴。惡有惡報,電棒反擊了打手的手,這些邪惡之徒立刻嗷嗷直叫,立即將電棒扔出幾米遠,這場邪惡的迫害才暫時告一段落。打完人之後,其中一名廣州市公安局的惡警竟然一邊笑一邊說:「我們也沒辦法。」(原話)

被關在倉中的一些阿姨有的在抹眼淚,其他目睹這一切的人被邪惡之徒的這些惡行嚇得大驚失色,一名女性群眾更高喊:「警察不許打人」,立刻被邪惡的管教用電棒制止。操場上的場景慘不忍睹,躺在地上的女學員全身淤黑,鼻青臉腫,體無完膚,一縷一縷頭髮掉在地上。市公安局的官員指揮一群惡管教將部份女學員強行拖到二樓的「精神病室」,其他的則關到另外的倉房。二樓的「精神病室」只有幾平方米,陰暗且蚊蟲遍地,無電、無水、無廁所,但甦醒後的學員在這樣惡劣的環境下並沒有向邪惡妥協,他們向收容所的群眾大聲講清真相,訴說著政府當權者對無辜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使更多的生命明白真相。面對這些瘋狂的迫害,大法弟子們全體絕食抗議,每天堅持學法煉功,向世人講清真相,並要求無條件釋放,但邪惡的管教卻說你們死了也沒人管,這地方由我們說了算。

夏天又悶又熱,在沒水、沒電的「精神病室」裏,女學員們一直絕食,有的已經昏迷在地板上,其他女學員商量向有關政府部門寫公開勸善信,但寫出的信如石沉大海,女學員們又寫了一封信給管教,希望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政府職能部門人員停止迫害、停止一些邪惡的行徑,對自己生命的永遠負責,不要再對大法犯罪,為自己生命選擇一個正確的位置。後來,執迷不悟的管教將學員們寫的信扔回房間,頭也不回地走了,許多弟子們高喊「法輪大法好。」

8個月的男嬰在廣州市沙河收容所被非法關押長達一百天

罪證記實三:

2000年8月,一名8個月的男嬰和他的母親、外婆到北京上訪,在火車上警察查出他們是法輪功學員,因她們沒有報姓名,警察便將她們強行押送到沙河收容所。管教為了威脅她們說出姓名、地址,將嗷嗷待哺的小男嬰的奶粉、食品和其他財物全部強行沒收,沒兩天,小男嬰不吃不喝發起了高燒,倉房裏的蚊子將小男嬰的皮膚叮得滿身紅腫。外婆和母親向管教反映情況,並指出嬰兒是無辜的,他還是嗷嗷待哺的年紀,不應受到這種非人的迫害。管教卻邪惡地說:「所有的一切都是你們造成的,誰讓你們不說名字,自作自受,再不報姓名,把你們兩人送去‘精神病室’,和小孩隔離。」真是強盜邏輯。

小男嬰的外婆和母親將管教的答覆告訴了其他的法輪功學員及其他收容人員,大家都紛紛站出來譴責管教,同時,小男嬰的外婆和母親也向內找,將一個個執著的心放下,靜下心來向身邊的人講清真相,證實大法。不多久,小男嬰的高燒退了,而且也不怎麼哭了,原來的兩顆小門牙長大了,並開始吃一點泡飯。再過了一段時間,他又長出了6顆小虎牙,他能像大人一樣每天吃兩頓飯,每頓吃的是硬飯團和三、五根鹹菜。他並沒有像渣滓洞的小蘿蔔頭那樣面黃肌瘦,不但長高了,還結實了,自己慢慢學會了走路,整天笑瞇瞇的,大家叫他做「小開心」,他也成了一名大法弟子。

三個月過去了,「小開心」突然又不吃不喝了,學員和家屬想盡辦法也無濟於事,管教也沒有辦法,最後收容所通知市公安局,只好決定將「小開心」和他母親放了,臨走前一定要簽名,母親簽名時寫的是「孩子他媽」,走的那天剛好小男嬰在收容所被非法關押滿100天。

罪證記實四:

從2000年10月前後至2000年12月,廣州沙河收容所在市公安部門的的操縱下,將女學員全部關押進「精神病室」進行迫害,六平米的「精神病室」陰暗潮濕、條件極其惡劣,每間病室關押著十幾名女學員,每天每間房十幾人共用1公斤左右的水,包括喝的和洗漱用的,每天兩頓飯只有25克左右的飯團,絕食的學員則被強行拖出去灌食。在這種極端惡劣的迫害之中,幾個月來,女學員門沒有洗漱過,陰暗的房間長滿了蝨子,這種非人的迫害持續了長達五個多月。

對於以絕食抗議的女學員,收容所派38個男公差逐個將學員強行拖下樓,有的拖,有的抬,有的邊打邊踩,甚至將學員重重摔在地上,以此肆意取樂。到了灌食處,他們將學員強行按倒在地,腳踩學員的胸口,拽著學員的頭,用開口器等鋒利的工具強行撬開學員的嘴,許多學員嘴角鮮血直流,牙齒被撬掉了好幾顆,直到把學員們折磨得昏了過去。他們還將食物倒在學員的頭上、衣服上,以示灌食的效果,趁無人看見更是殘酷地暴打女學員,使一些學員差點窒息過去。沙河收容所的邪惡之徒打著灌食的牌子,目的是更加變本加厲地殘害學員。

罪證記實五:

2000年6月到12月期間,當時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親眼目睹,沙河收容所每天都有廣州公安部門送來成百上千的「獵物」,他們中有從外省來的打工群眾,有被打劫而財物散盡無處容身的,有在市場或馬路或車站無辜被抓的人,其中還有一些是初次到廣州求職的大學生、中專生。因為這些人看起來老實,沒見過世面,適合任人宰割,所以就把他們抓回來充當獵物。每日每夜這裏所看到的都是惡毒的虐待,充斥著的都是無辜受迫害人員的哭喊聲。凡是被關押在此的所有人員,無論男女老少,只要有家庭擔保,向收容所繳納400-1000元的販賣費就可獲得自由,這筆錢當中有200元是分給抓捕獵物的當地公安,收容所每收一名收容人員都向公安開具一份收據,以備販賣獵物之用。因此公安部門為了從中撈取暴利,便打著整治市容的旗號瘋狂地到處抓捕獵物,據保守統計,沙河收容所利用販賣人口每月可有上千萬元人民幣的收入,公安機關也可獲得幾百萬元的盈利。

這裏的管教經常讓收容人員蹲在地上進行毒打,2000年8月期間一名女高中生進行反抗,被所長毒打至昏倒在地,女孩甦醒後說了一句:「沒有王法了嗎?我要上告。」女所長又像瘋狗似的撲打女孩,還說我們就是王法,我們就是法律,打死你又怎麼樣,女孩氣得大喊:「你們非得要把人逼死嗎?」然後一頭撞向監視廳的玻璃牆上,這時幾名大法弟子看到了,連忙上前去攙扶女孩,並正告邪惡之徒不要打人,圍觀的人個個都痛哭流涕。女所長指揮其他人將女孩抬進「精神病室」,後來法輪功學員主動要求照顧她,管教同意了,就讓她和學員們住在一起,大家每天和她一起煉功學法,給她講大法的真相,開導她,告訴她珍惜自己的生命是對自己生命的永遠負責。在學員們的悉心照顧下,女孩的傷漸漸好了。但事情並沒有結束,女所長為了掩蓋罪行,逼迫女孩寫檢討,並要賠償撞爛的玻璃牆,否則不放她。另一位老阿姨因家中沒錢,沒人擔保,被毒打數次,她氣憤地說:「這所福利機構,販賣人口變成是合法的,沒錢就毒打,簡直就是明搶。」

上述的罪證記實真實反映了江氏政府職能部門的黑暗,戳穿了江澤民政府當權者所謂「人權最好時期」的欺世謊言,但直至今天,中國大陸各地仍上演著無數的法西斯式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慘劇。在此呼籲全世界善良的人們關注這一事實,共同制止這些人間慘劇,同時呼籲那些被惡毒謠言所矇蔽的人清醒過來,不要助紂為虐,停止對大法和大法弟子的迫害,為自己的生命選擇一個正確的位置。

廣州市沙河收容所地址:廣州市水蔭橫路41號。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5/2/215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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