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4月18日】焦振省,男,66歲,黑龍江省拜泉縣人事局幹部。修煉前曾患有腦血栓、腦動脈硬化、心絞痛等十多種疾病,在北京協和醫院和哈爾濱醫大二院確診,每月醫藥費數百元,仍不見效,弄得心力交瘁,苦不堪言。經人介紹同妻子於96年3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並且把自己視為煉功人。幾個月後,所患疾病痊癒,再也沒打過一針,吃過一片藥,為國家節省了大量的醫藥費。自己也常說:是法輪大法給了自己第二次生命。他主動承擔了拜泉縣輔導站站長的工作,熱心為大家義務服務。單位領導、同事、左鄰右舍、親戚朋友無不對他修煉後身心發生的巨大變化而感到驚奇。 99年7月20日邪惡政治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後,焦振省承受著來自社會各個方面的巨大壓力。公安人員的騷擾、恐嚇;單位領導、街道辦事處三天兩頭地盤查、監視居住、監控電話。而且在“720”開始時就被非法抄家。原本祥和溫馨的家籠罩在一片恐怖之中。 2000年10月中旬,因其妻子進京證實大法,拜泉縣公安局政委高英烈指使政保科科長陳景滿帶人在沒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再次到焦振省家非法抄家,並以焦振省支持自己妻子進京上訪的罪名將其非法抓走關進拘留所,還在拜泉縣電視台大肆宣傳。在焦振省被非法關押到第十一天時,因不能煉功,導致其心臟出現心絞痛症狀,拘留所和公安局怕承擔責任,慌忙通知家人將焦振省送進醫院。到醫院後恢復煉功,在未打一針、沒吃一片藥的情況下,身體很快恢復起來。公安局政委高英烈見狀,不顧焦振省家人的強烈抗議,以辦“保外就醫”手續為由,向家人勒索2000元,又交了2000元押金,才讓焦振省回家。 由於在拘留所內身心受到嚴重摧殘,焦振省回家一個月後突發腦出血,經醫院搶救脫離危險;回家後繼續受到警察的騷擾,因其精神和肉體承受不住這巨大的壓力,導致第二次腦出血,於2001年3月25日含冤而逝。邪惡集團的迫害奪去了大法給焦振省的第二次生命。這是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欠下的又一筆血債。 直接責任單位: 拜泉縣第一派出所,電話:0452—7323219 直接責任人: 原拜泉縣公安局政委轉現到克東縣公安局:高英列,電話:0452—4323346(單位)0452—7323156(家); 拜泉縣公安局政保科科長:陳景滿,電話:0452—7322548(家)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4/20/21171.html) |